00169房地产法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组成。

题目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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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通常意义的不动产所有权相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那些特征?


答案:
解析:
1复合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个组成部分中,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 2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虽属多项权利的组合,是一个权利的集合体,但三种权利是紧密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权利人不能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分割行使、转让、抵押、继承或抛弃。 3权利主体身份的多样性与权利义务内容的复杂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作为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人,可以对其专有部分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但这些权能又受到其他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人的制约,即权利人须负担不能危害其他人的利益的义务。

第2题:

简述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共有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
(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前述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分所有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2)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个要素(三项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
(3)专有权的主导权。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第3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第4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正确答案: 是指由若干独立单元构成的建筑物为不同业主所有而形成的复合权利,它包括:
一,每一个独立单元的所有人就该独立单元享有独立的所有权;
二,对于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有部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整个建筑物的比例享有不可分割的共有部分持分权;
三,业主共同建立的成员权。

第5题:

物业的产权可分为()。

  • A、私有产权、集体产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B、私有产权、集体产权
  • C、集体产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D、私有产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正确答案:A

第6题:

(2006年真题)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解析: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个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其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1)复合性。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等三要素构成,且区分所有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既是专有权人又是共同所有人还是管理建筑物的成员权人,此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2)整体性。指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者共为一体不可分离。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3)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4)客体的多元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而不是仅限于其中的一部分。

第7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

A.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D.业主对建筑区分内的道路具有使用权

答案:A,B,C
解析:
A、B、C项都属于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的描述,D项只是共有权的部分内容。

第8题: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所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指区分所有权人享有共有部分的权利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标的物,区分所有权人可以请求分割
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区分所有权之间具有排他性

答案:A
解析:

第9题: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正确答案: 多个业主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权建筑物时,各个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所有权。

第10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1、复合性和一体性:复合性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种权利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和成员权。一体性表现在:一是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项内容必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二是在同一栋建筑物上,不能既设定区分所有权,又设定一般所有权或一般公有权。
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表现为:一是区分所有权人取得专有所有权即意味着取得了共有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二是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有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的大小。三是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权,而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则不单独登记。
3、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上,由于其由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构成,因而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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