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甲在某商场看中一套沙发,因所带钱款不够,遂与商场约定:先预付500元,待第二天付清余款后取货。双方在选定的沙发上作了记号。当晚,商场失火,该沙发也被烧毁。商场要求甲付清余款,遭到甲的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应当支付余款B、甲有权拒付余款,并有权要回预付款C、甲有权拒付余款,但无权要回预付款D、甲无权要回预付款,应与商场平摊余款

题目

甲在某商场看中一套沙发,因所带钱款不够,遂与商场约定:先预付500元,待第二天付清余款后取货。双方在选定的沙发上作了记号。当晚,商场失火,该沙发也被烧毁。商场要求甲付清余款,遭到甲的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应当支付余款
  • B、甲有权拒付余款,并有权要回预付款
  • C、甲有权拒付余款,但无权要回预付款
  • D、甲无权要回预付款,应与商场平摊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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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购买一件汝窑笔洗,价值100万元,约定首付20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价款全部付清前乙保留笔洗的所有权。甲取得笔洗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余款,第二期余款迟迟未付。后甲以50万元将该笔洗卖给瓷器收藏家丙,乙得知后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有权解除与甲的买卖合同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笔洗,但应向丙支付50万元 D.甲出卖笔洗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附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此即关于保留所有权买卖的规定。《合同法》第167条又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这是关于分期付款买卖的规定。本题中涉及的情况为附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故应适用《合同法》第134条和第167条的规定。据此可知,选项A、B正确。由于甲未取得笔洗的所有权就将其转卖给丙,故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按照《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并不存在导致该无权处分行为有效的情形,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选项D正确。此外,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后,如果丙构成善意取得,那么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就应由丙取得所有权,乙无权再请求丙返还笔洗;反之,如果丙不构成善意取得,则乙有权以所有权的身份向丙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但无须向丙支付50万元。可见,选项C是错误的。

第2题:

甲在某商场看中一辆“飞翔”牌自行车,意欲买下,但未带够钱,遂与商场约定明天带钱取车,双方在该车上作了记号。当晚,商场失窃,该车也被盗。后商场要求甲付款,甲拒付。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应付款,因为双方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B.甲应付款,因为在车上作标记视为交付,风险已由甲承担

C.甲不应付款,因为该车尚未交付,风险由商场承担

D.根据公平原则,双方各负担一定的损失


正确答案:A

第3题:

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购买一批家具,价值100万元,约定首付20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价款全部付清前乙保留该套家具的所有权。甲取得家具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余款,第二期余款迟迟未付。后甲以50万元将该批家具卖给丙,乙得知后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有权解除与甲的买卖合同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有权请求丙返还该批家具,但应向丙支付50万元

D.甲出卖家具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参考答案:A, B, D

第4题:

北方某市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供应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代理甲商场购买浴室暖风机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B.乙代理甲商场购买浴室暖风机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

C.甲商场应当付款

D.甲商场有权拒付货款


正确答案:BC
本题涉及无权代理及其后果问题。本案中,乙并无购买暖风机的代理权,其自行决定以甲商场的名义签订合同构成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因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被代理人可以追认而使之有效,也可以拒绝追认而让其无效。本案中,甲商场接受丙公司的履行,并实际对外销售暖风机,可认定为追认了行为人乙的代理权,乙代理甲商场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由效力未定的合同转为有效合同。因此,甲商场应受该合同的约束,享受该合同的权利和承担该合同的义务,甲商场以乙未经其授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其追认以后不具有效力。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项为BC。

第5题:

甲商场向生产玩具的乙公司购买一批塑料玩具,约定乙公司先交货,甲公司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款。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经检验发现有将近三分之一的玩具材质易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乙公司更换不合格玩具前,甲商场有权拒付全部价款

B、乙公司在更换不合格玩具前,有权请求甲商场支付部分价款

C、甲商场有权请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D、甲商场有权向乙公司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AD

解析: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甲乙约定内容是乙先交货,甲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款,由于乙公司的货品三分之一的玩具未合格,因此AD选项是正确。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2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 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8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 )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C
C。解析:本题中,甲乙订立了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甲交付900件已经完成了合同的绝大部分履行义务,乙不能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有义务在甲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支付相应货款。另外,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而非先履行抗辩权。

第7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1套二手房,款项为30万元。乙先支付10万元房款,其余款项在1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10万首付款交给甲,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乙,但甲并未搬进房中居住,在房款付清之前,该套房屋被雷电击中而起火烧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房屋风险自过户时转移

B.房屋被烧毁的损失由甲承担

C.房屋被烧毁的损失由甲乙分担

D.房屋被烧毁的损失由乙承担


参考答案:AB

第8题:

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购买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预付款,2010年7月30 日前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设备,设备验收合格后甲公司付清余款。甲公司依约支付了预付款。2010年7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2010 年7月1513法院裁定受理申请,指定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乙公司不知甲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一事,于2010年7月14日委托某运输公司将设备运抵甲公司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甲公司未支付价款,即使甲公司已收到设备,乙公司也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

B.因甲公司已支付预付款,即使设备未运至甲公司处,乙公司也无权取回设备

C.如甲公司未收到设备,乙公司有权取回设备,丁律师事务所无权干涉

D.丁律师事务所可以向乙公司支付余款以取得设备,乙公司无权拒绝


正确答案:D
《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
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

第9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到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经验收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公司有权拒付余款。(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

第10题:

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购买一件汝窑笔洗,价值100万,约定首付20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价款全部付清前乙保留笔洗的所有权。甲取得笔洗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余款,第二期余款迟迟未付。后甲以50万元将该笔洗卖给瓷器收藏丙,乙得知后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有权解除与甲的买卖合同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有权请求乙返还笔洗,但应向丙支付50万

D.甲出卖笔洗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点是买卖合同中的分期付款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67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坐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的物的使用费。”因此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A对,B也对。但是出卖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使其有效。但是,不应向丙支付50万元。因为出卖人不是丙合同的相对人。因此C错。因为甲在不具有所有权情况下处分了他人职务,属于无权处分。D正确,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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