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航次租船合同的规定,在船舶装卸时间届满后,开始起算()。
第1题:
根据中国海商法规定,有关航次租船合同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为:
A.航次租船合同终止之日起算
B.航次租船合同应该终止之日起
C.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D.A或B
第2题:
航次租船合同中为何规定NOR的“递交时间”与“起算时间”之间的“通知时间”
第3题:
A.滞期
B.超滞期
C.展期
D.宽限期
第4题:
在泊位租船合同下,船舶出租人起算装卸时间,船舶必须是一艘抵达泊位的船舶,如果船舶没有抵达合同指定的泊位,不论船舶离此泊位有多近,均不算抵达指定的地点,因此也不能起算装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泊位拥挤、天气不良、航道堵塞使船舶不能靠上泊位的时间损失风险是由出租人承担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等规定。
第5题:
航次租船合同下装卸时间通常自船长或出租人的代理人递交N/R时开始起算
第6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根据承租人的指示于12月1日驶抵罗马尼亚的康斯塔萨港。依据该港口的规定,船舶只有靠完泊才能清关,所以该船载港外锚泊了10天才获准靠泊清关。事后,承租双方对于装卸时间的起算争议不休。针对上述案情,装卸时间应该从何时起算?请说明理由
第7题:
航次租船合同中关于装卸时间和滞期速遣的通常规定
第8题:
A.Ⅰ,Ⅲ,Ⅳ
B.Ⅱ~Ⅳ
C.Ⅰ~Ⅲ
D.Ⅰ~Ⅳ
第9题:
根据航次租船合同的规定,在船舶抵达港口递交NOR一段时间后,开始起算()
第10题:
航次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的起算的条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