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是指船舶抵达合同规定的装卸地点后,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向船长或其代理人发出准备就绪等待装卸货物的通知。
第1题:
A.只要船舶到达这个泊位所在的港口并做好了装卸准备
B.只要船舶通过了各项检查并办妥了相关手续
C.只要船舶到达这个泊位所在的港口
D.B+C
第2题:
A.船舶已到达合同规定的港口或指定泊位
B.船舶已在各方面做好装/卸货的准备
C.船舶具备向承租人当面递交通知书的条件
D.A+B
第3题:
A.Ⅰ~Ⅲ
B.Ⅰ~Ⅳ
C.Ⅰ,Ⅲ,Ⅳ
D.Ⅱ~Ⅳ
第4题: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船长递交有效的装货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条件是什么?
第5题: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第6题:
A.船长可以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并且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可以按规定开始计算
B.则需要等到靠泊后才能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C.船长无需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从船舶到达时开始计算
D.A、B、C表述均有误
第7题:
A.应计入延滞时间
B.应计入等待时间
C.不计入装卸时间
D.应计入装卸时间
第8题:
A.通常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应在承租人的办公时间内递交
B.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递交时间应以承租人接受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C.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时间和承租人接受通知书的时间通常是一致的
D.承租人一旦接受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装卸时间即开始起算
第9题:
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条件
第10题:
航次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的起算的条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