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英国从l9世纪开始就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主要内容有:
①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通过改革使法官和法学家逐渐从诉讼程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而日益重视法律的实质问题。
②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这方面最重要.的是1875年颁布了《司法条例》,创投了最高法院,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同时,《司法条例》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最高法院的统一的诉讼规则。
③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在宪法方面,制定了1832年的《改革法案》,削减了贵族在选举中的特权,扩大了城市有产者的参政权;1911年又颁布了《国会法》,对上院的权力进行了限制。
在刑法方面,减缓了某些刑罚的残酷程度,采用了缓刑、假释以及减轻青少年犯罪等新的刑罚制度。在私法方面,除对婚姻家庭法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外,特别是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商法方面的规范和制度。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虽然相应进行了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革,但仍维持其古老的体制和传统,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仍是英国法的三种基本形式和主要渊源。虽然制定法的比重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判例法仍然是英国法的基本形式。
第2题:
简述我国就业制度改革的内容。
第3题:
简述我国外汇及境外资产管理。
国际外汇管理总局及其分局是境外投资有关外汇事宜的管理机关,负责境外投资的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以及对投资资金的汇出和回收、投资利润及其他外汇收益汇回的监督、管理。
境内投资者在最后获准汇出投资外汇资金时,应按其汇出外汇资金总额的5%向外汇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缴存汇回利润的保证金。
对向境外转移的国有资产,要严格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和管理。
境内投资者来源于境外投资利润或者其他外汇收益,必须在当地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调回境内,办理外汇结存。
境外投资企业依法宣告停业或解散后,其境内投资者应将应得的外汇资产在清算结束后30天内调回境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存放境外。
凡无视或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者,应依法追究责任,给予惩罚。
第4题:
简述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5题:
简述医院用人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6题:
简述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度,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
(3)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
(4)停止发行外汇券。
(5)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
略
第7题:
简述外汇业务的主要内容。
第8题:
第9题:
简述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10题:
简述我国实行外汇管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