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指定银行为保兑行,开证行的授权并不构成指定银行承担承付或议付的义务,除非该指定银行明确表示同意并且告知受益人。
第1题:
受开证银行的指示或受权.代开证行偿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为( )。
A.议付银行 B.保兑银行 C.偿付银行D.付款银行
第2题: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即为保兑行
第3题:
A、通知行
B、出口地开证行
C、出口地指定银行
D、保兑行(若有)
答案:BCD
解析: UCP600第14款规定,按照指定行事的被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开证行必须对提示的单据进行审核,并仅以单据为基础,以决定单据在表面上看来是否构成相符提示。也就是说,需要审核单据的银行只能是指定银行保兑行和开证行,并不包括转让银行,因此转让银行没有必要去审核单据,进而提出不符点。
第4题:
未得到信用证开证行授权而自行以信用证受益人的代理人身份向开证行或其授权的代付行/议付行/保兑行寄单索偿并代为收款之银行,称为()。
第5题:
受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对有关代付行或议付行的索偿予以照付的银行是()。
第6题:
第7题:
在审核中国人民银行打包放款业务的信用证条款时,如为议付信用证,须审核()是否为指定议付行。
第8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自由议付的信用证的交单地点在:( )
A.开证行所在地
B.保兑行所在地
C.议付行所在地
D.指定银行及开证行所在地
【考点】UCP600中信用证交单地点
【解析】这是UCP600中的新规定,按原来UCPS00的规定,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开证行所在地,但新修订的UCP600中对自由议付信用证的交单地点的规定增加了一项,即指定银行所在地,所以,对于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指定银行及开证行所在地,所以,本题应选D项。
第9题:
美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美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议付,同时为了信用增级,又指定美国丁银行保兑此信用证。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将有关单据交丙银行议付,但该议付行破产,甲公司遂向丁银行要求付款,丁银行以甲公司应先向议付行和开证行要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第10题:
()是指受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对有关代付行或议付行的索偿予以照付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