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GCD财产险专项激励的计奖保费是()
第3题:
简述共同共有财产争议的处理原则。
对共同共有财产发生争议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不明确而发生争议的,如有的认为是按份共有,有的认为是共同共有。在没有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是属于哪种性质的共有的情况下,应当推定为共同共有。
(2)每个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都不能处分共有财产或转让自己的权利,否则是无效的。只有在共有财产分割时才能确定自己的财产份额,才能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
(3)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共有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同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贡献的大小以及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处理,对幼、老、病、残者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4)共同共有财产的具体分割办法,依据要分割的财物是否具有可分性,可分别采取实物分割、作价补偿、变价分取价金的方法。对于夫妻或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或者用共同财产偿还,或者用分割债务分别偿还的办法。对于纯属个人的债务的,由其本人偿还。
第4题: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又新增房屋,需实现抵押时,应如何处理()
第5题:
简述加油站财产损失事故处理程序
第6题:
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拟就抵押后继续投入的新增财产增加抵押的,应就该新增财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后续抵押。
第7题:
简述企业财产保险赔偿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8题:
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办公楼抵押贷款。现甲公司在办公楼的土地上新建一座会议中心。对于土地上新增的会议中心的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认定其为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B.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C.应认定其属于抵押财产,但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D.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考点】房地产抵押中新增地上物的处理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故D项说法正确。
第9题:
简述个人合伙的财产及债务处理。
第10题:
简述企业策划新增业务的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