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试析“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的含义。

题目

试析“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的含义。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这一定义大致有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经济法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之法”,更是“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相比,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也是个发展中的法律部门。它最初的历史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正值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垄断、不正当竞争、外部不经济和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的存在和泛滥,对民法、行政法等传统的法律部门构成了挑战。强调平等主体之间等价有偿交换和意思自治的民法,强调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行使,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法等无法承担起克服“市场失灵”的历史任务。
于是,经济法应运而生。经济法一经产生,就同时具有了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和预防功能。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将经济法称为“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
第二,经济法不仅是“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而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经济法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而不断增加其新的内涵。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仅仅是经济法发展过程中的早期特征。经济法从产生至今,历经近70-80年的发展,其中在20世纪30-40年代达到其初步繁荣时期。1936年凯恩斯提出了一个以政府干预为核心的应付经济危机和解决就业问题的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采纳,在战后,西方国家更是制定了一系列体现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体系以及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推动了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但自从20世纪60-70年代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现“政府失灵”现象之后,经济法亦被赋予了预防和弥补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从而使之从早期
仅具有克服“市场失灵”的单一职能,发展为具有同时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职能。现代经济法不仅成为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成为约束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开始发展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
第三,经济法不仅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更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辩证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再次被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摆在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美国克林顿总统在倡导“新经济”时所提出采用“市场+制度”模式,体现了新型的“政府-市场观”。而小布什总统奉行的经济政策显得更加“自由放任”,他一再强调应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注重发挥企业作用,由市场决定经济发展的趋势,对美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面对日趋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政府应当更加重视预见性的法律制度建设,针对市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作出制度性的对策安排,即使对于那些无法预见的问题,也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协调机制,以使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规制,更加多地表现为柔性的“协调”,而不再过多地采用刚性的“干预”,以使现代政府的经济规制,更加低成本、高效率,以使市场机制的发挥更加自由、有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政府干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政府干预是指政府以管理者的角色,通过一系列相关的政府规制措施,对旅游经济进行某种程度的干预,以使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符合政府预定的目标
B.宏观调控是对旅游经济运行的总体或总量的控制
C.政府干预则仅仅是对宏观的调控行为
D.政府干预不仅仅限于经济手段,既通过经济手段、也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旅游经济实施干预

答案:C
解析:
从范围来看,政府干预范围较宽,不仅仅是宏观上的干预,也涉及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这一点,与宏观调控有区别。

第2题:

为了实现产业政策目标,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 A、政府协调和干预、采取立法手段和经济手段、政策的间接干预
  • B、政府指引和协调、采取立法手段和强制手段、政策的间接干预
  • C、政府指引和干预、采取立法手段和强制手段、政策的直接干预
  • D、政府指引和协调、采取立法手段和经济手段、政策的直接干预

正确答案:D

第3题:

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与立法机构协调的有限性是指政府在运用政策工具,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受政府机构内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政府各部门关系的制约,政策效果未能如期实现,出现全部或部分失效的现象。()


参考答案:×

第4题:

试析经济法的政府适度干预原则。


正确答案: 政府适度干预原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一项纲领性原则。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政府适度干预的作为其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政府适度干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权限范围。所谓适度干预,是指政府在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的边界或临界点的一种介入或协调的状态。经济法是为了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而产生的一种法律规范政府适度干预原则,强调经济法应当通过明确的授权,授予政府在一定的权限内对经济运行
加以干预,这种干预应当积极主动的,而非司法机关那种被动地等待,这种干预既不能“过多”,又不能“过少”,而应当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限制在“适度”的范围之内。

第5题:

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离不开政府,政府主要运用()手段调节和干预经济。

  • A、经济
  • B、行政
  • C、法律

正确答案:A

第6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的形式主要有()

A对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进行干预

B对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进行干预

C对市场运行的环境进行干预

D对市场经济运行的成效进行干预


A,B,C

第7题:

政府经济职能发挥作用的形式,不包括()

  • A、对市场经济运行的环境进行干预
  • B、对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进行干预
  • C、对市场经济潜在的矛盾进行干预
  • D、对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进行干预

正确答案:C

第8题:

下列关于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经济法是一种市场经济之法、国家干预之法、个人本位之法

B.市场规制是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规划、统筹协调、有序节制和科学调控

C.当代市场经济既不是纯粹的市场调节经济,也不是纯粹的国家干预经济,而是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内在统一的“混合经济”

D.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是以政府分配资源为主、市场配置资源为辅


参考答案:C

第9题:

干预和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是政府履行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的目标。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经济法是一种国家干预之法,其宗旨是确立和规范国家干预,实现国家干预的法治化。


正确答案: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