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甲、乙、丙三人出资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由于汽车是不可分物,因此三人只能共同共有汽车,而不能按份共有汽车。

题目

甲、乙、丙三人出资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由于汽车是不可分物,因此三人只能共同共有汽车,而不能按份共有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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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小王和小李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出资比例为1:1。一日,小李在使用汽车的时候,汽车的轮胎被吴某弄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小李向吴某索赔

B.只能由小王向吴某索赔

C.必须由小王和小李共同向吴某索赔

D.既可以由小王索赔也可以由小李索赔


正确答案:D

第2题: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4万元、1万元、3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轮流使用。后来由于使用不便,有人提议将汽车处理掉,但三人意见并不一致。在以下哪种情形下,上述建议可以实施?( ) A.甲、乙同意,丙反对 B.甲、丙同意,乙反对 C.乙、丙同意,甲反对 D.甲、乙、丙三人必须都同意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第97条规定,本题中,甲、乙、丙三人依出资份额对汽车享有权利,属按份共有,故对汽车处分须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即甲、丙同意时方可实施,正确答案为B、D项说法过于绝对,应予排除。

第3题:

甲、乙、丙三人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因营运亏损,遂决定终止其共有关系,但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当采用()方法处理该汽车。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

C.作价补偿

D.折价处理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乙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乙通知甲、丙后,甲、丙均表示愿意出5万元买下乙的份额。那么,关于乙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卖给甲
B应卖给丙
C应卖给先向乙表示购买者
D由乙决定卖给甲或丙


答案:D
解析:
解析
D项正确,合伙人欲转让股份,同等条件下,原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几个原股东都欲购买,根据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由出售人决定将其股份卖给谁。
A、B、C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D。

第5题:

甲、乙、丙三人约定,由甲出资5000元,乙出资1万元,共同购买一辆货车,由丙提供驾驶 技术,从事长途货运,三人共同管理,共同承担责任。三人依约定购买一辆卡车,与A公司签订 合同,为其运输从B电脑公司购买的35台电脑。在B公司提货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实际 交付给甲、乙、丙三人36台电脑。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丙驾驶不慎,造成卡车倾覆,车载电脑全 部毁损。A公司要求甲承担责任,甲辩称乙也有份,只让自己赔偿不公平,而且货物毁损是由于 丙驾驶失误造成的,与自己无关,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同时,B公司工作人员此时发现多交付了 一台电脑,便致电A公司,要求其返还该电脑或补齐货款。
以下哪一主体对A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A.甲 B.乙 C.丙 D.B公司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管理,按出资比 例分红和承担风险所形成的关系为合伙。本案中,甲、乙、丙分别通过提供资金、劳务等方式,共同从事长途货 运,三人之间属于合伙关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或 几个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对于运输过程中,由于丙失误造成的损失,甲与乙均负有连带责任。A公司可以任 意要求甲、乙、丙中一人或几人承担责任。只有B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第6题:

乙从甲处购买了一辆汽车,未进行登记。第二天,甲又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为丙办理了登记手续,汽车均未交付,此时谁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

A.乙

B.甲

C.丙

D.乙和丙


参考答案:C

第7题:

甲、乙、丙三人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后因甲、乙闹矛盾,遂决定终止共有关系,但三人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取的方法是( )。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

C.作价补偿

D.任意分割


正确答案:B
B。汽车是不可分物,实物分割不可用,任意分割纯属错误;应在变价分割与作价补偿二者之间选择。因合伙人谁也不愿要汽车,作价补偿失去条件,只能出卖即变价,然后分割价款,故答案是B。

第8题:

甲、乙、丙三人约定,由甲出资5000元,乙出资1万元,共同购买一辆货车,由丙提供驾驶技术,从事长途货运,三人共同管理,共同承担责任。三人依约定购买一辆卡车,与A公司签订合同,为其运输从B电脑公司购买的35台电脑。在B公司提货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实际交付给甲、乙、丙三人36台电脑。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丙驾驶不慎,造成卡车倾覆,车载电脑全部毁损。A公司要求甲承担责任,甲辩称乙也有份,只让自己赔偿不公平,而且货物毁损是由于丙驾驶失误造成的,与自己无关,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同时,B公司工作人员此时发现多交付了一台电脑,便致电A公司,要求其返还该电脑或补齐货款。 问题:(1)A公司要求甲赔偿损失是否成立? (2)对多装的一台电脑如何定性? (3)该批电脑的损失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
答:(1)A公司要求甲赔偿损失可以成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红和承担风险所形成的关系为合伙。本案中,甲、乙、丙分别通过提供资金、劳务等方式,共同从事长途货运,完全符合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合伙法律关系的基本要求,甲、乙、丙三人之间属于合伙关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或几个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对于运输过程中,由于丙失误造成的损失,甲与乙均负有连带责任。A公司可以任意要求甲、乙、丙中一人或几人承担责任,甲无权以丙的过失作为抗辩。
(2)多装的一台电脑属于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根据,因他人财产受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其构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损、一方获利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无合法的依据。本案中,对于多装的一台电脑,双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而是由于8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B公司遭受了损失,A公司从中获得了利益,因此构成不当得利。
(3)35台电脑的损失由A公司承担,多装的一台电脑由B公司承担责任。对于该35台电脑而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本案中,由于是A公司上门提货,因此货物在B公司装运完毕就应视为交付完毕,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此时起就转移至A公司,因此对于运输途中发生的毁损情况,应由A公司承担责任。对于多装的一台电脑,其性质属于不当得利。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是得利人返还不当之利,对于善意的不当得利人,其返还范围仅限于现存利益。这一台电脑,是由于B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A公司不存在恶意,因此A公司仅负有返还现存不当得利的义务,由于该台电脑已经因事故灭失,因此A公司无须承担返还义务,该台电脑的损失由B公司自行承担.

第9题:

甲、乙、丙三人约定,由甲出资5000元,乙出资1万元,共同购买一辆货车,由丙提供驾驶 技术,从事长途货运,三人共同管理,共同承担责任。三人依约定购买一辆卡车,与A公司签订 合同,为其运输从B电脑公司购买的35台电脑。在B公司提货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实际 交付给甲、乙、丙三人36台电脑。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丙驾驶不慎,造成卡车倾覆,车载电脑全 部毁损。A公司要求甲承担责任,甲辩称乙也有份,只让自己赔偿不公平,而且货物毁损是由于 丙驾驶失误造成的,与自己无关,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同时,B公司工作人员此时发现多交付了 一台电脑,便致电A公司,要求其返还该电脑或补齐货款。
事故发生后,甲乙丙的下列行为,有效的是()。
A.甲为转运,自作主张将三人经营组织命名为“幸福运输”,并公布
B.乙认为自己三人不善经营,自主聘请丁作为三人经营组织经理人
C.丙另外和戊合伙买了一辆卡车,共同经营
D.甲、乙征得丙同意,决定改变经营方向为长途客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 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 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 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 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故应选D。

第10题:

甲、乙、丙等人共同设立了创投公司,其中,甲以一辆汽车作价100万元出资,但该汽车实际仅值50万元。后乙将股份转让给了第三人丁,甲将股份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戊。此时,甲出资不足的事实被发现。按照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包括(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设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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