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

A与B均为国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题目

A与B均为国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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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A.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B.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企业

C.国有独资企业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企业

D.政府部门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答案:ABD

第2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

A.国有独资公司

B.两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C.一个国有企业和一个国有事业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D.5个私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BCD
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公司债券,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第3题:

有限责任公司由( )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

A.30个以下

B.50个以下

C.30个以上

D.50个以上


正确答案:B
58.B【解析】《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4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是()。

  • A、股份有限公司
  • B、国有独资公司
  • C、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D、两个以上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

共用题干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A: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单独出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A,B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详解】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条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可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但中方合作者只能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自然人,故张某不能选择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选项C错误。根据《公司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张某拟设立的餐饮企业的注册资本仅为300万元左右,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故D项为错误选项。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均无注册资本的要求,且自然人有作为合伙人或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资格,故也是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综上,A、B为本题正确选项。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详解】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非选项A中的50万元。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其他有限公司并不受限制,只是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是公司法总则的规定,也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将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张某本人,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B。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时的解散【详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故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应当解散。从该规定的语义来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故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C项认为必须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是错误的。关于选项A,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而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有限责任是其基本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故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且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因此,本书认为,选项A表述正确,参考答案值得商榷。

第6题:

(二)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 94~96 题。

第 94 题 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

A.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单独出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AB

第7题:

请回答94-96题(二)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第4题: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A.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单独出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AB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或最高注册资本的限制,本案中,张某打算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左右的餐饮企业,从注册资本上看是不违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的。另外缺少的100万左右可以让另外一个合伙人出资。因此,A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最低或最高限制,同时也没有实缴出资的限制,只要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之后的出资额度可以慢慢缴足。本案中,张某只有200万的资金,不妨碍其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缺少的另外100万可以事后补足。因此,B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条 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据此可知,中外合作企业中的中国合作者要求是中 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张某想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左右的企业,不能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因此,D项错误。

第8题:

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 )。

A.3~9人

B.3~13人

C.5~15人

D.5~19人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第9题:

有限责任公司由()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

A:30个以下
B:50个以下
C:30个以上
D:50个以上

答案:B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10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不具备债券发行资格和条件的公司是()

  • A、股份有限公司
  • B、国有独资公司
  • C、国有企业和外商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D、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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