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

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某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析丁可否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戊可否以自己新入伙不久为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正确答案:×
P40第二段。不得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2题:

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以上合伙协议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纠正,企业在该年5月得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哪些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企业合伙协议中的以下事项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①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②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由于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③合伙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该企业名称中并没有标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其名称应该为“稳信物流有限合伙企业”。

第3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对于亏损,不能约定全部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第4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B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财产,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第5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B.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答案:C
解析:
( 1)选项 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会计【彩蛋】压轴卷,考前会在瑞牛题库考试软件更新哦~ 软件下载链接www.niutk.com( 2)选项 B: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3)选项 C:有限合伙人丙、丁能否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4)选项 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第6题:

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丙以劳务作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约定了分配利润和承担债务的比例;(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外签订2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人丁撤资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企业又接纳戌入伙,并修改了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5)合伙人乙在其个人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C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C公司要求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用于清偿债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材料(3)中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全部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

(3)材料(3)中戍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甲聘任张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C公司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A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2)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丁虽然已退伙,但是其仍然需要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本题中债务虽然产生在入伙前,但是戊仍然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甲聘任张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的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所以甲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5)c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C公司可以用乙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7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B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第8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第9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是( )。

A.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B.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D.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D错误。

第10题:

2016年6月6日,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戊为有限合伙人,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为:
①甲、乙、丙、丁、戊按4:3:2:1:1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②由甲执行A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但签订超过5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③普通合伙人甲、乙对外转让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应当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合伙人并无优先购买权;
④合伙期限20年。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甲未经乙、丙、丁、戊的同意,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了1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乙得知后,联合丙、丁、戊共同向B公司提出,因甲订立该合同超出了合伙协议对其权利的限制,该合同无效。
(2)乙经甲、丙、丁同意,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庚,已签订书面转让协议,修改了合伙协议,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后戊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不认可庚的合伙人身份。并因此事,戊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拟退出A企业。
(3)2017年3月3日,因A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甲自行决定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以货币20万元出资
B.乙以机器设备折价15万元出资
C.丙以劳务折价10万元出资
D.丁以土地使用权折价30万元出资
E.戊以计算机软件折价10万元出资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