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做纳税评估报告过程中,有哪些情形的,在纳税评估报告中应建议“转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第1题:
在约谈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
第2题:
纳税评估人员在评估处理中,如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应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填写《管理建议书》,并送达纳税人。
第3题:
纳税评估中约谈结果审阅时,评估小组组长可以有以下哪些处理方式()。
第4题:
纳税评估中当约谈结果审阅后,主管领导(分管局长)认为问题重大,可移交稽查部门,由评估部门制作()。
第5题:
纳税评估综合管理人员对评估实施人员评定处理结果,以及税务检查部门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制作()。
第6题:
检查卷宗审核过程中,如果均符合审核要点,则可提交()进行审议。否则,需将检查卷宗退回风险评估报告制作环工进行补正。
第7题:
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报告。
第8题:
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收集资料,以便在交工时提交报告是()。
第9题:
对于纳税评估结果为纳税异常的,评估人员应填制(),连同()等有关资料移交检查、或稽查部门处理。
第10题:
纳税评估报告审批时,评估部门负责人可以有以下哪些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