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

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停办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时,应于停办该业务前1个月内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并予以公告。

题目

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停办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时,应于停办该业务前1个月内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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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实行“一级监管”的原则,即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应在开办前向中国银监会提出申请。()


参考答案√

第2题: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开办适用于报告制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不需申请,但应在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之前( )个月,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A.1

B.2

C.3

D.6


正确答案:C

第3题:

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停办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时,应于停办该业务前1个月内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并予以公告。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终止全部电子银行服务或部分类型电子银行服务时,应提前()就终止电子银行服务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处置方案等报告中国银监会。


正确答案:1个月

第5题:

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增加或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完整材料最长六个月。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甲行按计划决定停办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时,则该行应于停办此项业务前()内向 中国银监会报告,并予以公告。

A、7 天

B、10 天

C、15 天

D、1 个月


答案:D

第7题: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提交以下( )文件、资料(一式三份)。


A.由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申请报告

B.拟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及拟开展的业务种类

C.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

D.电子银行业务运营设施与技术系统介绍

E.电子银行业务系统测试报告

答案:A,B,C,D,E
解析: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由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申请报告。(二)拟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及拟开展的业务种类。(三)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四)电子银行业务运营设施与技术系统介绍。(五)电子银行业务系统测试报告。(六)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报告。(七)电子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八)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九)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以及主要负责人介绍。(十)申请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十一)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8题:

金融机构开办适用于报告制的电子银行业务不需申请,但应在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之前1个月,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第9题:

机构停办外汇业务,应由停办业务行或上级行持《银行停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于停办前10个工作日,向外汇局办理备案。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各分行决定停办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时,必须在该业务停办前()天向总行报告。

  • A、60天
  • B、45天
  • C、90天
  • D、30天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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