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

1985年,张某与丈夫离婚,女儿由丈夫抚养,儿子由张某抚养。不久张某患了精神病,儿子自行到其父亲那里生活,再也没有与张某联系。1999年2月,张某不慎烧伤,张某的妹妹为其交纳了医疗费用3万元,并把张某送至敬老院。 张某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儿子、女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赡养。 张某的儿子、女儿以母亲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为由,认为不应当赡养母亲。 张某儿子、女儿的抗辩是否成立?

题目

1985年,张某与丈夫离婚,女儿由丈夫抚养,儿子由张某抚养。不久张某患了精神病,儿子自行到其父亲那里生活,再也没有与张某联系。1999年2月,张某不慎烧伤,张某的妹妹为其交纳了医疗费用3万元,并把张某送至敬老院。  张某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儿子、女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赡养。  张某的儿子、女儿以母亲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为由,认为不应当赡养母亲。 张某儿子、女儿的抗辩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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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早前与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里载明若李某承担了其生养死葬义务后,可继承张某的所有遗产。李某尽了生养死葬义务,但张某死后其两个儿子也向法院申请继承张某的遗产,则法院应做的处理是( )。

A.由李某继承

B.由张某的儿子继承

C.李某与张某的儿子平分遗产

D.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参考答案:A
解析: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的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本题已经不适合法定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张某的财产应该归李某所有。

第2题:

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张某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现由儿子赡养,儿媳常有怨言,认为婆家的妹妹与叔叔也应当承担赡(扶)养义务。下列关于张某夫妇赡(扶)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无扶养义务
B: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有扶养义务
C:弟弟由兄嫂抚养长大,须承担扶养义务
D:女儿已出嫁,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答案:B
解析:
考点:家庭赡养。

第3题:

张某(39岁)被邻居李某无理殴打后,伺机报复。次日,见李某的女儿(15岁)独自在地里干活,张某便让自己的儿子(13岁)替父报仇。小儿子听说之后就拿起铁锹砍死了李某的女儿。本案中:( )

A.张某父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B.张某的小儿子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无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其儿子不构成犯罪

D.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C
唆使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唆使者实际是间接正犯,被唆使者不构成犯罪。

第4题:

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确的是:()

A.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
B.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
C.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
D.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以后的赡养义务问题。依照《收养法》第30条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5题:

林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张某照顾刚满周岁的女儿。不到一年,张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此时,作为女儿监护人的应当是()
A. 林某
B. 林某的父母
C. 张某的父母
D. 张某所在单位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故本题选A。

第6题:

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张某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现由儿子赡养,儿媳常有怨言,认为婆家的妹妹与叔叔也应当承担赡(扶)养义务。下列关于张某夫妇赡(扶)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无扶养义务
B.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有扶养义务
C.弟弟由兄嫂扶养长大,须承担扶养义务
D.女儿已出嫁,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答案:B
解析:
考点:家庭赡养的相关内容。家庭赡养。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一项法定责任,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故D错误。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而非必须扶养,故B正确,AC错误。

第7题:

(2018年)张某是企业职工,收入不高;其妻身体不好,无工作;其母年事已高,多年来一直与其共同居住;其子,24周岁,在读研究生;其女,19周岁,大学一年级在校生。张某拟申请低保,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应当认定为与张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张某的( )。

A.妻子、儿子、女儿、母亲
B.妻子、儿子、母亲
C.妻子、女儿、母亲
D.妻子、儿子、女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低保对象的申请资格。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其子24周岁,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不符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求。故选C项。

第8题:

张某于1979年被李某夫妇收养,在对李某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则()。

A.张某既能继承生父母财产,又能继承养父母财产

B.张某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但因为与生父母因收养关系而解除,因此不能继承生父母财产

C.张某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但因为对生父母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因此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D.因为张某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父母子女关系恢复,因此,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参考答案:C

第9题:

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 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 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 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 是:( )
A.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 某夫妇提出的
B.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 关系已经解除
C.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
D.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以后的贍养义务问 题。依照《收养法》第30条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 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 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 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 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 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10题:

张某的7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人民法院判令张某的7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张某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子女未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张某不幸去世,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继续执行
D:裁定执行回转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本案属于身份关系案件中,即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中权利人死亡的情形,所以应当终结执行。同时注意,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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