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

某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开庭时,站在被告席上的小偷双手插在衣袋里,若无其事,十分傲慢。法官当即斥责小偷:“请被告人尊重法庭,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谁知这位小偷不慌不忙,仍然没有把手拿出来的意思。当法官再次斥责他时,这小偷竟回答说;“这可太为难我了。我把手放在自己的门口袋里,你们要我把手抽出来;而我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里,你们又要把我送进监狱。法官先生,难道你要我把手一直举在空中不成?”小偷的回答是否违反逻辑基本规律?

题目

某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开庭时,站在被告席上的小偷双手插在衣袋里,若无其事,十分傲慢。法官当即斥责小偷:“请被告人尊重法庭,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谁知这位小偷不慌不忙,仍然没有把手拿出来的意思。当法官再次斥责他时,这小偷竟回答说;“这可太为难我了。我把手放在自己的门口袋里,你们要我把手抽出来;而我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里,你们又要把我送进监狱。法官先生,难道你要我把手一直举在空中不成?”小偷的回答是否违反逻辑基本规律?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小偷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李某强奸一案不公开审理,法院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

A.该案虽然不公开审理,但仍应张贴庭审公告

B.在开庭审判时,当庭说明了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C.法院对该案通过阅卷的方式作出裁判,而没有开庭

D.法院没有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ACD
69.答案:A、C、D 考点:公开审判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故A错误。第126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故B正确。一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故C错误。判决一律公开宣告,故D错误。

第2题:

下列选项中,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是。( )。

A.被告人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公诉人出庭该公诉案件时,张某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B.被告人赵某因涉嫌重婚罪,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赵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被告人王某今年17岁,涉嫌盗窃罪,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D.被害人丁某被人伤成重伤,在法院开庭审理时,丁某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的


正确答案:AC

「考点」法律援助「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根据该"条例"第12条的规定,BD项属于公民可以向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

第3题:

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合议庭组成的人数是()

A、5人

B、3人

C、5人至7人

D、3人至7人


参考答案:B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B:将盗窃案和诈骗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C: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D: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并建议追加起诉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由此可见,本题中是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而不是建议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根据《刑诉解释》第236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依据《刑诉解释》第212条的规定,对该证人证言质证的顺序应当是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公诉人。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按照《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250条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2)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3)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4)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依据此法条,可以看出: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决定主体是院长,而不是审判长;D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金额超过了法定限制。
一审的办案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从受理到宣判的最长时间限制。在此将《刑事诉讼法》对于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的办案期限的主要规定总结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2)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5题:

王某诉李某经济损失赔偿一案,李某在一审中败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不用开庭审理。关于此案审理的说法,你认为错误的有:

A:只要二审法院认为适当,案件就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二审法院只能在二审法院内审理本案并作出判决
C:法院不开庭审理意味着没有采纳新的证据
D:对原审判决,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只能作出改判和发回重审这两种判决

答案:A,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这些规定意味着,不开庭审理需要一定的条件,不是法院想省事就可以采用,故A错误。二审法院审理地点是很灵活的,无论是否开庭审理,故B错误。不开庭就无法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新证据当然不能采用,故C正确。二审的不开庭审理除了改判和发回重审以外,还有可能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直接驳回诉讼请求,因此D错误。

第6题:

马某涉嫌盗窃罪,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马某的母亲也到该院递交自诉状,对马某长期虐待自己的行为提起自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先审理盗窃案件B.应当先审理虐待案件C.应当一并审理这两个案件D.可以一并审理这两个案件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4条规定,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由此,本题D选项是正确答案。

第7题:

某盗窃案,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建议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于2006年4月25日采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5月2日,被告人胡某当庭翻供,否认自己实施了盗窃行为。故人民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此案。5月4日,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则依照法律规定,本案最晚须于何时做出判决?( )。

A.5月15日

B.5月16日

C.6月17日

D.6月19日


正确答案:C

《高法解释》第230条规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本案审限应从5月2日开始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由此可见最晚本案应在5月2日后满一个半月时宣判。也就是在6月17日宣判。故C正确。

第8题:

如果人民法院通知孙某答辩后,孙某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第二日即提交了答辩状,并要求人民法院马上审理以尽早结束其不幸的婚姻,则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法为?( )。

A.在答辩期届满,再开庭审理

B.应当在答辩期满前开庭审理

C.可以在答辩期满前开庭审理

D.在答辩期满前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待答辩期满开庭审理


正确答案:C
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答辩期间目的在于保障被告有行使答辩的必要时间,在被告已经答辩完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被告的要求提前开庭审理是允许的。

第9题:

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盗窃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A.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B.将盗窃案和故意伤害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C.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D.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公诉案件开庭审判的条件。根据《刑诉解释》第243条的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故C项正确。

第10题: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 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皖 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A.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B.将盗窃案和诈骗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C.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D.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口8条,《六机关规定》第 27条。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