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和它的研究方法。

题目

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和它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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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如何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正确答案: 1. 经济法律关系产生:是指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使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某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2. 经济法律关系变更:是指由于一定客观情况的出现,使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发生的改变。
3. 经济法律关系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使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如签订的买卖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完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均会使先前的买卖关系消灭。

第2题:

国际物流信息网络也可以理解为由“信息节点”和它们之间的“信息通道”构成。


正确答案:正确

第3题:

以下说法中对经济法理解错误的是( )。

A.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B.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C.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部门法

D.经济法是经济法律的总称


参考答案:D

第4题:

如何理解学习和研究教育理论的方法论。


正确答案: 学习和研究教育原理的方法论主要有三层含义:
第一,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继承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为我们科学地说明和解决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第二,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科学研究,不能割断历史,也不能闭门造车,要博采众家之长,为我所用。
第三,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基础教育研究。教育理论的真正源泉是教育实践,教育理论的生命也在于教育实践。实践证明,只有实现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才能创造出富有生命力的教育理论。

第5题:

如何正确理解内国涉外经济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组成部分的效力


正确答案:1.根据“属地管辖权”和“属地优越权”原则各国对于部分在本国境内开展的国际交往活动,享有依照本国国内法予以调整和管辖的权利,因此各国国内法中用以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律规范,应属于国际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2.两种有害倾向应予排除A藐视弱小民族东道国涉外经济立法的权威性即排除或削弱其“域内效力”B夸大发达国家涉外经济立法的权威性即无理扩张或强化其“域外效力”。

第6题:

语文教学论的基本研究方法有哪些?如何理解各研究方法?


正确答案:(1)历史分析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借古今中外的历史文献,对语文教育和理论研究史上存在的实践和理论理解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价,以总结语文教育发展规律的研究方法。
(2)现实概括法,通过对语文教学现象和整体状况观察与调查,了解客观事实,发现必然联系,或通过对诸多教学经验的分析,进而经过分析与论证,总结和概括语文教学规律研究方法。
(3)理论推导法综合借鉴和运用古今中外的教育学语言学、心理学、哲学、思维科学和其他现代横断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及研究方法,通过分析、推论或命题,假设的方式提出理信纸设想的研究方法。
(4)科学实验法,是根据特定的目的和一定的理论假设设计严密的实施方案,适当控制某些条件,变更某些条件,然后,对事实反映的情况进行科学定量,定性分析,做出理性判断,以发现必然规律的研究方法。

第7题:

如何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能够全面、充分地反映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集中体现经济法的本质和根本价值,对经济法律活动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具有统帅作用的根本准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平衡协调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协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平衡其相互利益关系,以引导、促进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发展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平衡协调是一种价值体现,作为以平衡协调为基本原则的法律规范体系,
1.经济法追求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
2.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3.实质公平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4.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的统一,
5.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统一,
6.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统一,
7.鼓励维护竞争与反对垄断、保护弱者的统一,
8.赋予政府管理职权与规范政府管理行为的统一。
通过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表明经济法赋予政府在维护市场经济及其竞争秩序中的积极能动作用。这一原则作为经济法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市场经济之经济法的永恒追求,国外学者把反垄断法称为经济宪法,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的宪章等,认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经济法中具有核心和基础的地位,是经济法的原则法。

第8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对这些规定方法,按照一般法律规则和国际惯例,应如何理解?如未作规定,又应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1)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及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只原则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于分批的具体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规定。这种做法下,卖方可较为主动地根据货源和运输条件,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灵活掌握。
②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订明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这种做法下,买方可从其使用或转售的需要出发进行安排,有利资金和仓储周转,而对卖方的限制较严。在出口业务中,卖方应予慎重对待此类条款,以免造成被动。
(2)如未作规定分批装运的情形一个合同能否分批装运,应视合同中是否规定允许分批装运而定,如合同中未明文规定允许分批装运,按外国合同法,视为不允许分批装运。但有的国际规则,例如《UCP600》规定:“如果信用证中没有明确规定分批装运条款,则视为允许分批装运”。

第9题:

如何理解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正确答案: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言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除了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这些行政法律规范构成了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内容。

第10题:

如何理解宏观经济法形成和发展的客观条件?


正确答案:(1)宏观经济法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宏观经济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产生的。为了使社会化大生产的管理和调控能规范有序地进行,一方面需要公司法、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等调整微观经济活动的经济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还需要体现国家对生产过程、宏观经济行为进行引导、规制和监督的宏观经济法律制度,以协调和管理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中的经济活动,使之服务于宏观经济效益的统一目标。
(2)宏观经济法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
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作为一项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外在条件的支持。这些条件之一就是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市场经济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的,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就会变成极端的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最终就没有了市场经济。
(3)宏观经济法是国家发挥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关系的复杂化,国家从单纯的政治职能逐步向经济管理职能转换。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最主要的经济职能,这种经济职能作用需要一定的法律保障,如税收杠杆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税法强制力的保障。正由于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需要借助于法律形式,宏观经济法便应运而生。无论哪个国家制订的宏观经济法都集中地体现了国家经济职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