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概述什么是争端、什么是商事争议、什么是仲裁?

题目

概述什么是争端、什么是商事争议、什么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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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有哪些途径,为什么仲裁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最主要方式?


参考答案: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方式包括:友好协商、请第三方调节、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其中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最主要的方式,在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节无效,而又不愿诉诸法院的情况下,一般都愿意采取这种方式。这是由于仲裁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程序比较简单,解决问题速度快,仲裁费用一般比诉讼为低,且仲裁气氛缓和,一般不影响争议双方的后续贸易关系。但是仲裁是终局性的,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依法执行裁决,否则胜诉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2题:

什么是一裁终局?对于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


正确答案: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该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3题:

概述什么是争端、什么是商事争议、什么是仲裁?


参考答案:

国际民商事争议是指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在权利义务方面所发生的各种纠纷。在当今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由于各国法律有别,当事人的利益不同,以及其内在或外在、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难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民商事争议。为了促进和保障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正常进行,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是国际私法的重要任务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4题:

劳动争议仲裁应遵循什么原则?


正确答案: 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先行调解、独立仲裁、及时裁决的原则。

第5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正确答案: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与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纠纷。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法适用于以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几个特点: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就是说,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标准就是劳动者是否已实际提供了劳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由于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难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作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都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种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一是双方协议解除;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三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也对合同的终止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中的每个阶段,都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发生争议也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劳动者双方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争议,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有关调解组织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作出的对劳动者除名或者辞退的一种处分行为;二是劳动者本人主动辞职或者离职的行为。无论哪种行为,其最后的法律后果是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直接影响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因上述情况发生的劳动争议列入该法的适用范围。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上述事项除培训外,都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都应明确。在合同订立后,就上述事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例如,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强令劳动者加班加时工作、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劳动者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有关调解组织或者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这一项主要涉及金钱给付方面的争议,都.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①关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仅指工资,还应包括加班费等其他劳动所得。在劳动还是劳动者谋生和维持家庭生活来源的基本手段时,劳动报酬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问题。
②关于工伤医疗费。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近些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大力推行工伤保险制度,以使伤病职工得到及时的救治、康复和必要的赔偿。
③关于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经济补偿作了明确规定。经济补偿不是一种赔偿责任,是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④关于赔偿金。赔偿金是一种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而须作出的法定的赔偿;劳动合同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该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等等。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除上述所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要适用该法的,适用该法。

第6题:

为什么仲裁是解决国际经贸争议的重要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外什么要规定仲裁条款?


正确答案: 由于仲裁具有其自身的立法及程序,断案迅速,费用低廉,仲裁员一般较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审案经验,从而为确切、公正地解决争议提供了有利条件。
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一般不损伤当事人双方的业务关系,有利于业务的继续开展。因此,在解决争议方面,仲裁得到国际贸易界的普遍认可的应用。

第7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间有多长?从何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制度包括实体法中的时效制度和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属于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超过有效的法定期间,丧失通过仲裁途径寻求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机会。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是为了敦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以便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矛盾和纠纷,恢复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维护和促进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主要有两个内容:第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为一年。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当事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间提出。这里需要说明一点,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这一时效期间短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之日起,应当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为准,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的起算点。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到下一年的同一日,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定期间。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我们认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一般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日常情况、一般规律或者权利人所处环境能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第8题:

国际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的职能是()

A.直接处理国际贸易争端

B.直接处理国际投资争端

C.批准仲裁裁决的形式

D.批准仲裁裁决的内容


参考答案:C

第9题: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适用什么原则?


正确答案: 劳动争议的管辖适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管辖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享有管辖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还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实践中,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即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于自身便利的需要,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这两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享有管辖权。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在发生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争议的情况下,适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原则,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地就近调查争议事实,及时解决劳动纠纷。

第10题: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