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什么是夫妻特有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特有财产有哪些?
特有财产指专属于配偶一方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下列财产是夫妻特有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2题:
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法定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
法定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在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一方婚前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并依法应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法定夫妻特有财产范围包括: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结婚以前夫妻一方就已经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身体健康权属人格权,与人身密不可分。一旦受到侵害,依法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因身体健康受到伤害所依法获得的补偿,理应归受到伤害的公民个人所有。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由于不是夫妻通用、共用,故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指依有关法律规定而归属于特定行为人本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参加体育竞赛获得的奖杯、奖牌等。
第3题:
简述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
第4题:
简述我国夫妻个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范围: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第5题:
简述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6题:
简述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
(1)夫妻约定实行一般共同制的,其婚前、婚后债务均应由双方共同清偿。(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因共同所有部分和双方共同生活所发生的债务,为双方共同债务;因一方所有部分所发生的债务,为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7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专门针对个人身体受伤后需要治疗,身体残疾后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应给予的补助。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如遗嘱或赠予合同写明了遗产或赠予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应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特有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供夫或妻一方个人生活专门使用的,具有明显的个人性质的生活用品,如衣服、首饰、鞋帽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对这个灵活规定,是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特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特有财产的情况。
第8题:
A、夫妻一方的婚前的财产
B、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
C、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D、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9题:
简述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范围:
①工资、资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0题:
简述我国夫妻财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