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原理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关系是()A、承认是执行的前提B、执行是承认的前提C、承认意味着执行的必要D、承认和执行同时发生

题目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关系是()

  • A、承认是执行的前提
  • B、执行是承认的前提
  • C、承认意味着执行的必要
  • D、承认和执行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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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参考答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法院判决,我国人民法院可不予以承认与执行。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
(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
(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同传唤因而未能出庭参加诉讼,或当事人在缺乏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代理或答辩的可能性。
(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5)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


第2题:

采用形式审查制度并以发执行令方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国家是()

A、法国

B、中国

C、美国

D、德国


参考答案:D

第3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46.答案: D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讲解: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无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所以A项正确。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程序上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而不是实质性审查,所以B项正确;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我国对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所以C项正确。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D项错误。

第4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问题。ABC项,《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AB选项均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
D项,《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因此D选项正确,不当选。

第5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如何执行?()

A: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答案:B,D
解析:
【考点】涉外执行。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选项中B、D项符合题意。

第6题: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其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第7题: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关系是()

A. 承认是执行的前提

B. 执行是承认的前提

C. 承认意味着执行的必要

D. 承认和执行同时发生


正确答案:A

第8题:

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参考答案:

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
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
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


第9题:

对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只能由当事人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D: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通过我国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答案:D
解析:
【考点】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途径。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第10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故AB正确。当事人可以向中国法院提出承认和执行请求,故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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