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

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B、行使留置权C、行使质押权D、行使抵押权

题目

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

  • 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
  • B、行使留置权
  • C、行使质押权
  • D、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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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A, B, C, D

第2题:

孙某在某修理行修理一块名贵手表,后来孙某拒付修理费,修理行可以( )。

A.将该手表据为己有

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押权

D.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B

第3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与孙某签订质押合同,约定将其价值1.5万的电脑出质给孙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方某和孙某之间的质押合同自电脑交付给孙某之后生效

B.如果孙某将电脑返还给方某,则孙某不再就该电脑享有质权

C.如果孙某向其他人借款,经方某同意可以以电脑的实际价值设置质权

D.如果方某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则孙某可以根据约定变卖电脑,取得所卖电脑的全部价款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质权的规定。质押合同自出质人签订生效,质权自出质财产交付给质权人时生效。选项A错误。
质权的有效成立以转移质物为前提,如果孙某把电脑还给方某,孙某就不再享有该电脑的质权了。选项B正确。
转质限于原质权的范围之内,所以孙某只能在 1万元的范围内进行转质。选项C错误。如果方某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孙某依照约定将电脑变卖电脑,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孙某的债务,超过债权的部分要返还给方某。选项D错误。

第4题:

张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张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

  • 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
  • B、行使留置权
  • C、行使质押权
  • D、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B

第5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第6题:

孙某欲跳河自杀,张某奋不顾身跳入水中,将孙某从河中救出并送至医院救治。在救人的过程中,张某支付了一些打车费、医疗费,并发现自己的手机掉入水中不见了。后来,双方因有关费用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其手机损失

B.张某为救孙某支付的打车费、垫付的医疗费,有权要求孙某予以偿还

C.张某见义勇为,有权要求孙某支付适当的报酬

D.张某救助孙某,违背了孙某的意思,不得要求孙某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B
A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无因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同时,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无权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答案为AB。

第7题:

共用题干

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同意孙某在李某的房屋中免费居住,孙某可以每月无偿为李某画一幅油画,李某表示同意。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
A:互易合同
B:承揽合同
C:赠与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8题:

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杜某居住,后单位分给杜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杜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800元。孙某出差回来杜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

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B
「考点」形成权的概念
「解析」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即发生法律效果的权利。追认权系形成权的一种,因为只要追认权人单方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成立,本题中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即是追认行为。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第9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 B、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
  • C、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
  • D、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有关对留置权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 B、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C、顾客不支付洗衣费,洗衣店依法有权留置衣服,在法定期限内顾客还不支付洗衣费,洗衣店有权变卖衣服以获取洗衣费
  • D、顾客不支付洗衣费,洗衣店依法有权留置衣服,但在法定期限内顾客还不支付洗衣费,洗衣店无权变卖衣服以获取洗衣费
  • E、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正确答案: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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