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

甲乙婚后生下一子丙,丙5岁时,甲乙因感情不和离婚,丙由甲直接抚养,乙按月给付抚养费,两年后乙与丁结婚,丙与丁之间的关系是()。A、继父母子女关系B、没有任何关系C、姻亲关系D、养父母子女关系

题目

甲乙婚后生下一子丙,丙5岁时,甲乙因感情不和离婚,丙由甲直接抚养,乙按月给付抚养费,两年后乙与丁结婚,丙与丁之间的关系是()。

  • A、继父母子女关系
  • B、没有任何关系
  • C、姻亲关系
  • D、养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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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前夫乙离婚后,女儿丙判给甲抚养。1997年甲与丁再婚,丙由甲丁二人共同抚养,下列各种表述,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A.甲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自然解除

B.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事实上的养父母关系

C.甲与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解除

D.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继父母关系


参考答案:C, D

第2题:

共用题干
2009年2月,甲(20岁)和乙(18岁)两人初次见面,彼此印象很好,于是隐瞒各自的年龄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后,一人之间经常吵架,感情不和。生育丙后因照顾孩子问题矛盾更加突出,2015年8月,二人协商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根据案例回答28~31题。

假设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感情破裂,在作离婚判决时,丙(10个月)的直接抚养人应该是()。
A:原则上由甲抚养
B:原则上由乙抚养
C:谁的经济条件好谁抚养
D:轮流抚养

答案:B
解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而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合意,对解除夫妻人身关系、分割财产、生活帮助、子女抚养等均无异议,否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裁判离婚。


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可以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分居与否是不能作为判断依据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婚姻无效。同时,《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乙结婚时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甲提出主张时已经符合了法律规定,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丙不满2周岁,尚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应由母亲乙抚养。

第3题: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答案】ABC

  【考点】共同共有、宣告失踪、诉讼代理人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可知,甲与丙在婚姻后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下,但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B说法错误。丙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其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而非是继承权。因此,不能因其未尽妻子的责任与义务就剥夺其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选项C说法错误。《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本题中,甲乙的子女与丙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丙失踪。

  选项D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题中,甲因中风不能出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其子女可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参与其与丙的离婚诉讼。

第4题:

甲乙结婚后为了购买住房向丙借了20万元,后来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时没有涉及这20万元债务,丙知道他们离婚后要求两人偿还,对这10万元债务()。

  • A、 谁拥有房子谁就负责偿还
  • B、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 C、 由甲乙协商
  • D、 甲乙各承担一半责任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和乙结婚后感情不和离婚,乙取得一套三居室房屋,后乙又与丙结婚,不料又因感情不和欲与丙离婚,据此,这三居室房屋属于()。

  • A、甲
  • B、乙
  • C、乙和丙
  • D、甲乙丙

正确答案:B

第6题:

某甲(男)和某乙(女)自2002年5月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生育丙后因照顾孩子问题矛盾更加突出,现二人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不成协议。假设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感情破裂,在作离婚判决时,如何确定丙(1岁10个月)的直接抚养人?()

A.谁的经济条件好谁抚养

B.原则上由甲抚养

C.轮流抚养

D.原则上由乙抚养


正确答案:D

第7题: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婚姻财产关系【详解】在A选项中,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有财产,所以A错误当选;在B选项中,因为房屋属于甲丙的共有财产,丙可以主张房产份额,所以B错误当选;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民通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与丙之间不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无权申请宣告丙失踪,所以C项错误当选;在D选项中,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诉讼,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需要当事人出庭,但因为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在本人提交书面意见后,当事人可以不到庭,所以D项正确不选。

第8题:

公民甲乙离婚,其一子丙12岁。由女方抚养,由甲方每月付给丙生活费200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甲方付给其子丙生活费的期限应该()。

A.由夫妻甲乙双方协商

B.至其子丙18周岁

C.至其子丙能独立生活

D.由夫妻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答案:B, C

第9题:

甲男乙女离婚后,约定小孩丙归男方抚养。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男乙女与丙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 B、丙归男方抚养,乙女对丙不再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 C、丙归男方抚养,但是乙女仍需要负担抚养义务
  • D、离婚后,丙无论由甲或乙直接抚养,仍是甲乙的子女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甲乙离婚后,孩子丙随甲生活,丙在14岁时殴打同学丁,给丁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

  • A、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
  •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 C、甲
  • D、甲承担责任后,乙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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