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其他专业检测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第1题:
简述司法鉴定的性质与法律特性。
1.性质:
A.法律规范下的科学技术活动:
属非法律行为,必须要有合法委托,目前主要有公、检、法、律所等机构。
B.鉴定活动是鉴定主体的个人或多人共同行为,实行鉴定人负责制(与职权高低、机关大小、印章大小无任何关系)。
C.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大脑对客体认识的产物,受到主客观和认识规律的影响。
D.是自然人的科技活动,鉴定人不是法人(鉴定人具有特定性,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正确性),不是鉴定组织。
2.法律特性:
A.鉴定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
B.鉴定对象(或客体)与案件的关联性:对象仅限于案件中经法律确认的某些专门性问题,并且与案件有关联;
C.鉴定实施主体的特定性;
D.鉴定结论的证据性。
第2题:
简述制作司法鉴定文书的基本要求?
第3题: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从事的每项司法鉴定业务必须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
第4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与相邻学科间的关系?
一、司法鉴定与侦查学
侦查学:主要研究在刑事案件发生后,如何依法运用各类公开和秘密的专门调查方法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人的刑事立法行为。
两者联系完全是由鉴定客体在案件侦查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两者都需要进行研究,但角度不同,侦查学主要研究在案件查明过程中如何利用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的产生首先出现于刑事领域;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只是司法鉴定研究对象中的一部分。司法鉴定还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相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工作。
二、司法鉴定与部门法学的关系
实体法:司法鉴定与实体法的联系主要反映在涉及解决各类实体法内容的诉讼活动中。
程序法学:司法鉴定必须以程序法学作为其行为规范,,而程序法学又需依赖司法鉴定地研究结果而不断丰富其证据内涵。
三、司法鉴定与自然科学
司法鉴定系医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人类学、昆虫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性学科。相互推动进步。
客观上,当代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是司法鉴定方法依赖以发展与成熟的根本动力。
第5题:
简述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的现状如何?
2003年,黑龙江省成立全国第一个司法鉴定人行业协会浙江省司法鉴定协会于2013年12月31日成立,陈肖鸣为会长至今,超过3/4省份已经成立协会
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参与司法鉴定的管理可以发挥其科学性强、专业水平高的特点,同时也能调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鉴定管理更为顺畅有序国外大量的管理事务均由行业组织来承担,其达到的效果也比较理想。
第6题:
简述司法鉴定人的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7题:
简述司法鉴定的执业分类?
按鉴定执业范围分类: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第8题:
根据《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申请从事的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B、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C、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D、有符合规范的名称、符合司法鉴定要求的执业场所和不少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第9题:
简述职业资格型司法鉴定人与专聘资格性司法鉴定人的区别。
职业资格型司法鉴定人(以从事司法鉴定为主要任务):指具有专门或特殊专业技能或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专业知识的自然人,在国家逐步实行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领域内,比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明确各自鉴定范围和专业类别,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核后,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人员。
专聘资格型司法鉴定人:是在国家实行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领域外,凡临时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委托,用自身技术就特定事项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人员。(主要特征是必须为该领域内具有专门知识、技术专家,采取一事一聘原则)
第10题:
简述其他专业检测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未进入鉴定程序的专业检测报告如技理咨询意见和专业检查记录,都属一般书证,不能赋予鉴定结论的证据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