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概论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题目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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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 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 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意见 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


正确答案:ABD
言词证据是以人的主观认识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表现形式是人的陈述(包括书面陈述),具体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而实物证据则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表现形式是实物(包括痕迹),具体包括物证、书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等。据此,A、B、D选项属于实物证据,当选。而C选项为鉴定意见,是鉴定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就案件专门性技术问题所做出的主观上的判断,属于言词证据,不能选。

第2题:

甲、乙发生交通事故时,丙正巧经过,丙与甲、乙素未谋面,他所作的证言分清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其证言属于( )。

A.原始证据

B.派生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E.本证


正确答案:AC

第3题:

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情的人,就自己知道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根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是:“错”。

第4题:

甲与乙长期不和,某日又因口角相互争吵,乙大打出手,当着众人的面把甲骑的自行车砸坏。甲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下列关于本案证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人丙为村里德高望重的村长、中共党员,虽然其为乙的伯父,但是却对法庭作了不利于乙的证言,则丙的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B:由于丙为乙的伯父,所以其所作的不利于乙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且其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要小于其他证人提供的证言
C:证人丁年龄只有7岁,所以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证据
D:证人丁年龄为7岁,但是其对案件前因后果的陈述非常细致,法院认为其所作的证言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符,则该证言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证据的补强规则。详解: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依据该项规定,可以看出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无论是否对该当事人有利,都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由此A项错误,当选。而未成年人所作的证言只有在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时,才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相当,则仍可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由此C项错误,当选。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证言在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情况下,证明力受到损害,但并不是没有证明力,由此,D项错误,当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依据此项规定,只有在证人提供的是对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时,其证言的证明力才受到损害,如果是提供的对其有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不利的证言,其证言证明力并不会小于其他证人证言,由此B项错误,当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项。

第5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 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 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 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 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 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C
解析:
。C项表述即“证人优先”规则,若证人身份 与其他诉讼中身份冲突时,则证人身份优先。

第6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C

第7题: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应选。第55条第2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C选项应选。证明力,也称证据价值、证据力,它指的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证明能力,指的是证据资料可以被采用为证据的资格。“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D选项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第8题:

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正确答案:D
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即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则是指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有特殊说明,则为待证事实的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直接证据,只要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即可。至于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则概所不论,不影响理论上的分类。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但仅依据该匕首不可能说明犯罪的基本情况,属于间接证据。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中的证人亲眼目睹了有关情况.其证言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但该证言仅能说明案件的部分情况,属于间接证据。据此,B选项错误。鉴定意见的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但鉴定意见仅针对案件的专门性的技术问题,不可能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属于间接证据。据此,C选项错误。被害人乙的陈述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且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属于直接证据。据此,D选项正确。

第9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C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详解】《民诉证据规定》第53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证人作证的方式应当是出庭,只有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能允许证人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即便如此,该书面证言仍应当接受质证。因此不能认为书面证言可以代替证人出庭作证,D选项错误。又《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4条规定,律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不得再接受委托担任该案的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出庭。故C选项是正确答案。对于C选项的表述,还可以从所谓“证人优位性”的角度加以理解。

第10题: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
B.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D.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9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选项A中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选项C中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选项D中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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