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里旦对人权的分类,“追求理性和道德人生完美的权利”属于()
第1题:
马里旦在《人权和自然法》一书中,将人权划分为()。
A.人格权
B.人身权
C.亲权
D.公民人格权
E.劳动人格权利
第2题:
马里旦认为特殊人权可区分为“新”权利和“旧”权利。而“旧”权利的核心是()。
A.自由的相互协议权
B.所有权
C.私有权
D.先占权
E.人身权
第3题:
试论马里旦的人权思想。
(1)马里旦以阿奎那的神学自然法理论为思想渊源。
(2)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人最初在自然状态就享有这些自然权利。人权来源于自然法。
(3)自然法包含有自然法的本体要素和认识论要素。
(4)马里旦把人权分为自然法人权和实在法人权。自然法人权讲的是人权的来源;实在法人权讲的是人权的保障。
(5)马里旦人权的内容有人格权、公民人格权和劳动人格权。
第4题:
马里旦认为,人权的哲学基础是()。
第5题:
按照马里旦对人权的分类,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的有()。
A.生存权
B.人的自由权
C.自己选择婚姻的权利
D.结社权
E.自由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
第6题:
下列选项属于马里旦的人格权内容的有()。
A.生存权
B.保持一个人身体完整的权利
C.财产权
D.追求理性和道德人生完美的权利
E.追求宗教职业的权利,宗教秩序和团体的自由
第7题:
简述马里旦对各种自然人权的不可让与性的观点。
马里旦论述了各种自然人权的不可让与性。他声称,自然人权是不可让与的,因为它们从人的本身为依据,而人的本性又是任何人都不能丧失的。每一种法律,尤其是自然人权所依据的自然法,都旨在增进共同福利;同样地,人权也和共同福利有着一种内在的关系。不过,这有两种情况:
其一,有些人权,如生存或追求幸福权,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如果国家能够在任何程度上限制人们对它们的自然享有,共同福利就会受到危害。因此,它们是绝对不能让与的。
其二,有些人权,如结社或言论自由权,则具有另外的性质,即如果政治体不能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人们对它们的自然享有,共同福利就会受到危害。因而,这些权利只是基本上不能让与的。
第8题:
简述马里旦人权的分类。
(1)人格权。
(2)公民人格权。
(3)劳动人格权。
第9题:
马里旦认为特殊人权可区分为“新”权利和“旧”权利。而“旧”权利的核心是()。
第10题:
按照马里旦对人权的分类,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