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概论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包括哪些?

题目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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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

根据《基本法》及《立法会条例》,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在任期内应履行下述职责:
(1)提出法律草案。
(2)提出质询。
(3)处理申诉。
(4)享有豁免权。


第2题: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组成与任期,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哪些?

A.立法会组成人员为l20名

B.立法会主席必须年满40周岁

C.立法会由选举产生

D.除第一届外,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5年


正确答案:AD
64.【答案】AD 【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组成与任期【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议员每届60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香港特 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每届任期4年.A、D.两项错误,为应选项.

第3题:

下列有关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不得违背我国对香港的既定方针和政策

B.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C.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D.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正确答案:C
「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解析」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4题:

下列有关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不得违背我国对香港的既定方针和政策 (⊙o⊙)

B.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C.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D.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正确答案:C
C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5题:

下列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多数由选举产生

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必须在外国无居留权

D.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必须是中国公民


正确答案:AB
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第6题: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包括哪些?根据《基本法》及《立法会条例》,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在任期内应履行下述职责:


参考答案:

(1)提出法律草案。
(2)提出质询。
(3)处理申诉。
(4)享有豁免权。


第7题: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哪些情况下必须辞职?

A.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B.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正确答案:AD
[考点]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辞职的情形
[答案及解析] AD。《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第8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

A.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B.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正确答案:AD
「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的,情形「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因此。AD项为应选项。

第9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A、因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无力履行职务

B、未得到立法会主席的同意,连续3个月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

C、丧失或放弃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D、接受政府的委任而出任公务人员

E、破产或经法庭裁定偿还债务而不履行


参考答案:ABCDE

第10题:

共用题干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哪些情况下必须辞职?
A、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B、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答案:A,D
解析: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举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故B表述错误。而精神病患者虽然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但是仍然依照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是在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实际上不能行使选举权利。故C表述错误。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第(5)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可见,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由国家主席来行使,所以A项表述错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可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是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不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其人选也就不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B项错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可见,CD两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所以,A错而B对。《宪法》第12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所以C对而D错。
《宪法》第112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因此A项表述错误。《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可见B项表述正确。《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可见,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不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故C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而D选项中的30日表述错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2)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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