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接待工作的类型和基本程序。
秘书接待工作可分为日常坐台接待和正规团组的接待;
正规团组的接待程序
(1)掌握情况,做好准备
(2)迎侯接站,安排住宿
(3)领导看望,商议日程
(4)组织活动,安排落实
(5)协助结算,送站告别
略
第2题:
简述地名命名审批程序。
第3题:
简述注册税务师代理自制发票审批程序操作要点。
第4题:
()是以接待会议顾客为主要客源的饭店,也接待一些展览活动及旅游团体等
第5题:
接待费报销凭证要包括财务票据、接待清单,并提供《公务接待审批单》或(),有公函的要提供公函。
第6题:
简述行政组织编制审批程序。
第7题:
一般公务接待填写(),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8题:
参考答案:按照《新药审批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新药的申报与审批分为临床研究和生产上市两个阶段。初审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县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现结合图1新药申报与审批基本程序示意图介绍该程
1.申报单位填写新药临床研究(或生产)申请表,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和样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即对新药的各项原始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同时,派员对试制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填写考察报告表。对已报齐所有应报资料的,正式通知申报单位收审;同时将样品和技术资料转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审核。对应报资料不全的,予以退审,将申请表和资料退回申报单位并提出退审理由。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按新药审批各项技术要求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审查和样品的检验。
药检所的审核系指对新药的药学(包括药理、毒理)研究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样品进行实验检验;不包括为申报单位进行新的检测方法的研究。
药检所审核完毕后,提出质量标准和对药学(包括药理、毒理)方面的综合审查意见,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同意上报的,在新药临床研究(或生产)申请表签署意见,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一式5份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进行形式审查。
4.新生物制品和按《新药审批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新药,由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一式五份直接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复核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向申报单位发出收取审评费的通知。同时交药品审评中心安排技术审查、审评委员会审评及必要的复核等工作。
6.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审。
7.技术审评通过后,将建议批准的或退审的审评报告及意见,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8.办理新药临床研究申请批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哩局注册司司长审批。
9.申报单位在取得临床研究批件以后,在选择的临床研究负责和承担单位中,进行新药的临床试验。
10.办理新药生产申请批件,报注册司司长审核,再转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审批。
11.新药质量标准与转正技术审查工作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
12.将申请批件发送申报单位等
第9题: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第10题:
简述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