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教师聘任制度是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制度。当前,我国教师聘任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如下:
(1)在保证学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固定和流动的教师编制相结合,以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不能把聘任制度简单地理解为评聘合一,也不能把评聘结合机械地理解为任职资格与职务的关系是一一对应的。否则,一旦评聘了教师职务,就形成了实际上的职务终身制。
(2)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机制来优化教师的资源配置。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激励机制,尤其是工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及高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高校教师待遇。
(3)适当下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权,建立科学的高校评聘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制度。评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评审要岗位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条件、办法、程序公开,评审结构公开。聘任工作要做到岗位公开,聘任条件、办法、程序公开,申报人考核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切实做到公平竞争,保证评聘质量。
(4)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是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的先决条件,成立高校教师权益的仲裁机构已势在必行。对评审中出现的不公正现象应提请高评委员会仲裁。通过加强对评审、聘任工作的监督、调控,通畅民主监督渠道,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聘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