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析札转化为公文的演变阶段;与“札子”成为文种名称的过程。
札转化为公文的演变阶段:
(1)札的本意,是小块的竹木书写载体材料。
(2)至迟在南北朝,将写于小简的文书直接称为“札”。
(3)宋朝,才发展为以“札子”为名的公文。
“札子”成为文种名称的过程:“札子奏”本属上奏文种之名。宋初政事堂沿用唐代宰相颁下的判事公文堂帖,后来改称“堂札子”。这一变革的实质:袭札子之名,承堂帖之实。由于“堂札子”名称为三字格,称谓不便。故时人又称之为“省札”、“中书札子”、“札子”。
略
第2题:
试析董仲舒“限民名田”思想的基本特点及思想价值。
第3题:
试析奏文种确立后,上书以残留状态继续运用的原因。
奏文种确立之后,作为它前身的上书并没有就此退出政务实践,而是以残留状态有时被运用。
上书被沿用的原因是:
(1)“奏”有使用级别的限制,低层官吏越职言事,士子、平民有所陈诉,只好仍然用上书。
(2)“奏”请求皇帝裁断、接受的意念较为急切强烈,改用“上书”较为缓和。当大臣只提出建议供皇帝考虑时,就可以用“上书”。
略
第4题:
试析指示公文日趋减少的现象和实质。
第5题:
试析民国时期的指令与建国后的指令,是名同实异的两个文种。
第6题:
试析南北朝时期启作为上奏文种的缺陷。
晋代,启成为上于皇帝的公文。
启作为上奏文种的缺陷是别无特定用途,实质上是挤入奏、表两文种的部分使用领域,并与之用途重叠,导致其文种属性极不稳固。
略
第7题:
试析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及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
第8题:
试述清代敕书及本质用途、文种源流、类型。
清代敕书(亦称“敕谕”,简称“敕”),是皇帝授任地方重要文武官员,并规定其职权范围、任事要求的凭证性君命公文。以作为履行职权、明确责任、考绩优劣的法定依据。
清代敕书的源流。
(1)用途渊源。清代敕书的本质用途是“职书”。该用途的历史渊源可上溯奥战国推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时期,国君对所派任的郡守、县令,用“券书”开列被授任者职权和对其要求。
(2)文种源流。清代敕书是将隋唐以来君命文种“敕”的授任用途发展为分支文种。
清代敕书的类型。
根据所授任官员的地位高、低,可区分为二类:
(1)坐名敕。用于授任总督、巡抚、驻防将军、漕运总督、各关监督、总督仓场侍郎、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等高级官员。以及临时差遣的军事统帅,如经略、大将军等。所谓“坐名”,词意指:在敕书文字表述上,要求“坐实其名”。即在敕书中写明(“坐实”)所授予职名和被授任者姓名.
(2)流传敕(简称“传敕”)。用于授权地位较前述稍低的司、道以下官员。如: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司,以及副将、参将、游击等官。敕书中写明听授任官衔,不列出受任者姓名。
两者使用稍有不同:
(1)坐名敕须回缴。要求任满十,将敕书交六科查验销号后送内阁。对继任者,则另行撰发敕书。由于对同一职务,每易一任官员,就换写一道敕书,故开列的职权范围,容或因人而异。
(2)流传敕无须撤销。要求任满时,将敕书直接转交继任者收执。因为敕书由前、后任在本衙门内依次传替、故敕书开列的职权范围始终如一。
略
第9题:
试析近代中国资本主义产生的特点及作用。
第10题:
试析《沉沦》的思想意义及作品在体式方面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