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明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实行了一条鞭法等改革。
第2题:
“一条鞭法”实施于明代,是由()提出并实施的。
第3题:
明代实施“一条鞭法”的首辅大臣是()。
A、张居正
B、于谦
C、史可法
D、严嵩
第4题:
第5题:
一条鞭法(地丁制度)
一条鞭法是中国明代中后叶,一项赋役方面的重要改革。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代表了16世纪明代管理者试图获得一种理想状态的各种努力:徭役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第6题:
试述明代施行一条鞭法的原因、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①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一概征银,田赋和力役都折银征收。这样就取消了力役,由政府雇人充役。
第二,把一部分力役摊入田赋征收。把过去按户按丁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有的地方将户丁银全部摊入田赋征收;有的地方将户丁银的大部分摊入田赋征收,小部分仍然按丁征收;有的地方将户丁银的大部分仍然按丁征收,而小部分摊入田赋征收;有的地方则将户丁银按田赋和按丁平均分配。总之,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地摊入田赋。
第三,归并和简化征收项目,统一编派。把过去对各州县征收的夏税、秋粮、里甲、均徭、杂役以及加派的贡纳等项统统折成银两,合并为一个总数,一部分按丁摊派,一部分按田赋摊派。第四,赋役的征收解运,由过去的民收民解(即由里甲办理),改为官收官解(即由地方政府办理)。
一条鞭法主要有三点进步意义:第一,将力役部分地摊入田赋,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因为在封建社会里,土地的多数总是在地主一方,而户丁的多数总是在农民一方,现在把户丁银的一部分摊入田赋征收,自然就相对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第二,把力役改为折银,这就使农民摆脱了一部分封建国家的劳役束缚,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第三,赋役一概征银,这就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又反转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7题:
清朝在明朝赋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实行了一条鞭法。
第8题:
清朝的赋役制度采取的是“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 ( )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