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

简述伊斯兰法的特点。

题目

简述伊斯兰法的特点。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婚姻、家庭和继承法。


参考答案:

是伊斯兰法的核心内容。这方面的内容不仅在全部教法中所占比重大,而且规定得特别详细具体。
①结婚:允许一夫多妻制;宗教信仰不同可以成为结婚的障碍。
②离婚: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手中,一般情况下等于休妻。离婚后有三个月的待婚期。
④妇女地位:在家庭中,妇女处于从属地位。
⑤继承:没有确立长子继承制,诸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妇女也享有继承权,但数量仅为男子的一半;非穆斯林无权继承穆斯林的遗产;允许遗嘱继承,但所能处分的财产只占全部财产的1/3。


第2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主要渊源。


正确答案: (1)《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伊斯兰法的根本渊源。
(2)圣训:即穆罕默德的非启示性言论、行为和生活习惯。
(3)教法学:它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解释其基本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规则。
(4)其他渊源:包括政府的行政命令、各地习惯、外来法律。

第3题:

伊斯兰法的特点。


参考答案:

1)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
2)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受外来法律影响严重;
4)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


第4题:

简述伊斯兰债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买卖契约是普遍流行的标准契约形式;
(2)应严格履行契约;
(3)禁止利息。

第5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发展。


正确答案: ①形成时期(公元7世纪初~8世纪中叶):作为伊斯兰法最高渊源的《古兰经》已经定型;专门记录穆罕默德言行的“圣训”已经开始传述;教法学也已经出现,并形成了一些早期教法学派。
②全盛时期(公元8世纪中叶~10世纪中叶):“圣训”在法律事务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并开始汇编和整理;早期教法学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罕百里为代表的四大教法学派;“公议”、“类比”等教法学家常用的创制法律手段成为伊斯兰法的重要渊源;政府的行政命令成为对伊斯兰法的重要补充;司法机构不断得到完善。
③盲从时期(1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四大教法学派权威的最终确立,逊尼派(即伊斯兰教正统派)认为伊斯兰法已经完美无缺,所有重大疑难问题已经解决,后世法学家只需遵循前人的结论,无需进一步创制法律,关闭了“伊智提哈德”之门,伊斯兰法的发展停滞了。

第6题:

简述波斯伊斯兰园林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伊斯兰园林通常面积较小,建筑封闭,其内的凉亭、树木、植物和灌木都经过认真设置。十字形的林阴路构成中轴线,封闭建筑与特殊节水灌溉系统相结合,富有精美细密的建筑图案和装饰色彩全园分割成四区。园林中心,十字形道路交汇点布设水池,象征天堂.园中沟渠明暗交替,盘式涌泉滴水,又分出几何形小庭园,每个庭园的树木相同。彩色陶瓷马赛克图案在庭园装饰中广泛应用。

第7题:

简述在伊斯兰刑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没有形成犯罪的一般概念,没有把民事侵权责任和犯罪明确划分开;
(2)把犯罪分为《古兰经》规定了固定刑罚的犯罪和《古兰经》未规定固定刑罚的犯罪;
(3)刑罚是很残酷的。

第8题:

简述近现代伊斯兰法的改革。


参考答案:

①简要介绍近现代伊斯兰法改革的背景、进程和后果。
②改革是在西方列强的军事压力、西方法律文化的传播和伊斯兰法无法适应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③改革以奥斯曼帝国的“坦志麦特”运动为笼头,一战后土耳其和埃及继续进行全面改革,二战后蔓延至整个伊斯兰世界。
④经过改革,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制状况可以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在刑法、诉讼法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连的民商法领域,大量采纳西方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已基本世俗化;而与经济发展关系不大、受宗教道德规范严格控制婚姻、家庭、继承、宗教基金和宗教义务等领域虽也经过一定改革,但仍由传统教法调整,保留了较多的传统法律形式和内容。


第9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债法


正确答案: 受宗教信仰的影响,特别强调债务必须履行,不得违背约言,同时严禁放贷取利。

第10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历史地位。


正确答案: 1.伊斯兰法是伊斯兰法系的灵魂
2.伊斯兰法始终是伊斯兰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