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史

试析南京临时政府强化行政执行的主要措施。

题目

试析南京临时政府强化行政执行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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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7年真题)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答案:
解析: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有:
(1)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主张司法独立,实现审判权同行政权的分离,是南京临时政府改革司法制度的最重大的举措。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临时约法》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者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但在实践中,南京临时政府并未能废除前清的司法制度,也未重建司法机构体系。
(2)禁止刑讯。临时大总统发布禁止刑讯令,在历数封建刑罚制度的种种罪恶后指出,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鞫狱应视其证据的充实与否,不应当偏重口供,此前不法刑具,应予焚毁。
(3)禁止体罚。临时政府颁布禁止体罚令。规定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及判决刑事、民事案件,不准再用封建刑具,并将笞、杖等刑罚改为罚金、拘留。对于犯人不准实行非人道待遇。
(4)试行公开审判、陪审制和律师辩护制度。《临时约法》规定,法院审判必须公开,但认为妨碍安全秩序的,可以秘密进行审判。同时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陪审制度,选拔有识之士参与陪审,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并允许律师辩护,以在更大程度上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程度地利用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牵制司法权,预防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

第2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答案:
解析:
(1) 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临时约法》第51条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2) 禁止刑讯。南京临时政府先后颁布了禁止刑讯令,在历数刑讯制度的种种罪恶之后,下令废止了刑讯逼供的制度。

(3) 禁止体罚。临时政府颁布“禁止体罚令”,规定:“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以及判决刑民案件,不准再用笞杖、枷号及他项不法刑具,其罪当笞杖、枷号者,悉改科罚金、拘留。”并申明日后制定法典时再制定详制。

(4) 试行公开审判、陪审制。根据《临时约法》规定,法院应当进行公开审判,但对于特别案件在宣示理由之后可以不公开。

(5) 律师辩护制度。辛亥革命之后各地纷纷成立律师组织,申请领证注册。

第3题:

试析南京临时政府强化行政执行的主要措施。


参考答案:

(1)严格办事规程,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南京临时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大胆负责,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直接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办之事,坚决摒弃“呈请转饬”的言文牍主义。据此,临时政府具体规定了政府工作的办事规程。
(2)改革文书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南京临时政令对前清的文书制度作了一些重大改革:
①简化文书种类,统一公文程序。
②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加速公文处理。
③革除封建称谓,使用公元纪年。


第4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执行的基本情况?


正确答案:(1)严格办事规程,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南京临时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大胆负责,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直接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办之事,坚决摒弃“呈请转饬”的言文牍主义。据此,临时政府具体规定了政府工作的办事规程。
(2)改革文书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南京临时政令对前清的文书制度作了一些重大改革:
①简化文书种类,统一公文程序。
②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加速公文处理。
③革除封建称谓,使用公元纪年。
(3)行政执行中的种种阻力。尽管南京临时政令为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作了许多努力,但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所限,临时政府的行政执行仍然是步履蹒跚,遇到了种种阻力。首先,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破坏。其次,是临时政府内部成分复杂,意见极不统一。第三,是“次长内阁”难以有效动作。第四。是临时政府没有控制地方政权,难以将决策健全和监察贯彻下去。

第5题:

南京临时政府的秘书人员主要有哪些?
南京临时政府的秘书人员主要有秘书长、秘书处长、秘书、顾部、参事、书记长、书记员、文牍员、公牍员、监印员、收发员、记录员、缮写员、电务员、译员、编制员、调查员、应接员、录事、文书、司书及副官等等。一般来说,顾问、参事是总统、部长、都督等行政主官的高级参谋和辅佐人员。
南京临时政府,它的行政体制具有近代鲜明的反封建性和资产阶级民主性,其秘书工作,首开中国现代国家秘书工作之先河,秘书工作运作中同样体现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

第6题: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最早建立于(  )。
A.清末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最早建立于北洋政府时期,北洋政府还为此设置了平政院。

第7题:

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措施,对当下我国的司法改革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何启示?


答案:
解析:
清末的司法改革,对传统司法组织体制进行了调整,改刑部为法部,使得行政与司法分立;南京临时政府确立了司法独立的原则。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将行政与立法分开,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清末的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完善人民法院系统,落实贯彻审级制度,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增加案件最终判决公正系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清末的司法改革,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中试行律师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我们在当今司法改革中,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设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互聘机制。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禁止刑讯、禁止体罚,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举措。

第8题:

如何认识南京临时政府的性质。


参考答案: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这是因为:1、从政府和临时参议院的人员组成看,资产阶级革命派居领导地位,执掌这个政府大部分实权的是以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为职责的革命党人,他们无可争辩地处于控驭这个政权的优势地位。2、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3、从临时政府颁布的政策、法令来看,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要求。

第9题: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临时政府教育总长,()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
蔡元培;1912年1月9日

第10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决策?


正确答案:(1)临时大总统在决策中的地位。南京临时政府采取总统制,不设国务总理,临时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首长,直接统辖中央行政各部。临时政府的最高行政决策机关是由临时大总统与各部总长组成的国务会议。临时政府的重大决策,几乎都是在国务会议上作出的。临时大总统作为国务会议主席,在决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临时参议院对行政决策的影响。临时参议院是南京临时政府的离高立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但是由于实行总统制,临时大总统的行政决策有着密切关系。
(3)参谋本部在中央决策中的作用。南京临时政府的军事机关是大元帅大本营和参谋本部。大元帅大本营是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参谋本部是军令机关,不入政府系列,直接隶属大总统。参谋本部实际上掌握着军事决策权和部分行政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