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与传播学综合练习

关于录像带下列正确的说法是()。A、一种录像带只能录制一种格式视频图像B、一个录像带可以录制不同制式的视频信号C、不同型号的录像带都可以在一种播放设备上播放D、录像带的发明奠定了现代新闻现场采访的基础E、录像技术的诞生促进了电视的发展

题目

关于录像带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 A、一种录像带只能录制一种格式视频图像
  • B、一个录像带可以录制不同制式的视频信号
  • C、不同型号的录像带都可以在一种播放设备上播放
  • D、录像带的发明奠定了现代新闻现场采访的基础
  • E、录像技术的诞生促进了电视的发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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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一盒录像带的内容录制有火灾发生经过的资料,该录像带可以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的物证使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2题:

红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7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A.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属于物证

B.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C.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D: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正确答案:B
[考点]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属性等起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物质痕迹,A项正确。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本案中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是赃物,属于物证,录像带同属于物证。故B项错误。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以图像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故C项正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盗窃团伙犯罪的关键事实。故D项正确。依题意,B项当选。

第3题:

广播电视节目、录像带、VCD(或DVD)光盘,是远程学生经常使用的三种视频学子资源,其中( )应用的最早。

A、广播电视节目

B、录像带

C、VCD(或DVD)光盘

D、时间差不多


参考答案:A

第4题:

孙某将拍摄了其毕业典礼的录像带拿到复印部去复制,并预交了复制的费用。后孙某去取录像带,得知因复印部店员工作不慎,其复制好的录像带连同原录像带均丢失。孙某非常伤心,诉至法院请求复印部赔偿制作录像带原件的费用、复制录像带的费用及精神损害。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复印部侵害了孙某的财产权和肖像权
  • B、复印部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 C、复印部应当赔偿录像带并返还复制的费用
  • D、孙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B,C,D

第5题:

MPEG-1当使用合适的压缩技术时,具有接近家用视频制式(VHS)录像带的质量。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广播电视节目、录像带、VCD(或DVD)光盘,是远程学生经常使用的三种视频学子资源,其中()应用的最早。

A.录像带

B.广播电视节目

C.VCD(或DVD)光盘

D.时间差不多


答案:B

第7题:

共用题干

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余元,并缴获金、银首饰及CD机、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现金、CD机、首饰属于物证
B: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C: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D: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勘验笔录,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法》第49条和《关于对怀孕的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ABCD均不适用死刑。


根据《刑法》第247条规定,丙不属于本案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甲的行为不属于刑讯逼供。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是BC。


根据《刑法》第191条和第387条规定,本题的答案是B。


甲利用胁迫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视听资料是以其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果一个物品虽然表现为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磁盘等媒体,但不是以其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它就不属于视听资料,而是其他证据。如本题中的电视剧录像带赃物,是物证而不是视听资料。勘验笔录,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同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书面记录。本题中的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不属于勘验记录。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选项C正确,选项D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拘留适用于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对证人不能适用拘留。选项B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06条规定,选项A中向证人介绍了基本案情,不正确。


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承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在自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辩护人在其进行无罪辩护时提出相应的材料和意见,是行使辩护权的体现而非证明责任。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有关机关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一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是由检察机关来承担的。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D。


A项的乙公司对书面答复提起的诉讼即属于对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重复处理行为的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A项不选。某区审计局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B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7项和《行诉法解释》第15条规定,C正确。某市某区工商局的做法使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的经营自主权受到了侵害,故可诉。D也应选。


甲市某区工商局没收张某销售款,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但并没有直接侵犯张某的财产权,对张某的财产权并没有产生实际的影响,所以张某无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说法不正确。《行诉法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B项中不符合以上情形,因此是错误的,应当选。本案中,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原处罚决定,改变了某区工商局对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的认定,适用的规范依据也不同,所以本案不属于维持原行政行为,不应适用《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应为甲市工商局,而非甲市某区工商局。故C项是错误的,应选。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本案中张某只是对甲市某区工商局决定没收其销售款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冻结账款行为不在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之列,所以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故D项正确,不当选。


题干中的案件没有涉外因素,A不应选。补征税款的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56条所列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情形,不应停止执行,故B错误,不应选。

第8题:

某甲走私淫秽录像带后, 又多次在国内组织播放淫秽录像带。某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参考答案:①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②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9题:

可以用“媒体播放机”播放的是()。

  • A、录像带
  • B、文本文件
  • C、Excel文件
  • D、视频文件

正确答案:D

第10题:

MPEG-1当使用合适的压缩技术时,其声音质量接近家用视频制式(VHS)录像带的质量。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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