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

我国东汉至元代的监察机构是()。A、御史台B、刑部C、都察院D、大理寺

题目

我国东汉至元代的监察机构是()。

  • A、御史台
  • B、刑部
  • C、都察院
  • D、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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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东汉初年的监察机构主要有()

A、御史台

B、州刺史

C、司隶校尉

D、尚书台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伊斯兰教是在()传入我国的。

  • A、东汉
  • B、西汉
  • C、唐代
  • D、元代

正确答案:C

第3题:

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正确答案:元朝以前,在地方宋建立过正规的监察机构。元朝则在地方建立了正规的监察机构,从中央到地方自成独立的监察系统。其监察机构有行御史台和诸道肃政廉访司。行御史台有二,一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简称南行台或南台,二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简称西行台或西台。在至元十四年置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于扬州。归中央的御史台管领。至元二十七年规定,江南行台管江南的江浙、江西和湖广三个行中书省的监察,并总制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十道提刑按察司.南台的“官秩如内台”,其监察御史初置10人,文宗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为24人,后定制为28人。成宗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移治陕西,号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隶御史台管领,管陕西、甘肃、四川和云南四个行中书省的监察,并统制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提刑按察司。“官秩如南台”,其监察御史一直为20人。中书省的腹里之地,以及河南、辽阳等行省的监察,由中央御史台直接管领,并统制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淮东、淮西、山南和辽东八道提刑按察司,肃政廉访司,在世祖至元六年建立时称提刑按察司.初为四道,至元十四年增为八道,后又不断增置,到至元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至元三十年“遂定为二十二道”,即上述的南台所统十道,西台所统四道,以及内台所统的八道,这就把全国在地方的一百八十五路、分属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进行监察.各司视监察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司.每道肃政廉访司的官吏有法定的编制,规定每道设官8员,其中肃政廉访使、副使各2人,佥事4人,组成为领导核心.还有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书吏、泽吏、通事、奏嫠、典复等28人,各自履行法定的责职.因此,元朝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的严密的监察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了对各级官吏实行有效的监察。

第4题:

基督教最早传入中国是在()。

  • A、东汉
  • B、西汉
  • C、唐代
  • D、元代

正确答案:C

第5题:

我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属于行政执法机构。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元代最高监察机构为( )

A.御史台

B.行御史台

C.肃政廉访司

D.翰林院


正确答案:A

第7题:

我国古代直到东汉,都没有一个专掌监察的独立机构。()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我国雕塑名作“卢舍那大佛”是哪个朝代的作品?()

A、元代

B、唐代

C、东汉

D、宋代


正确答案:B

第9题:

我国古代有四大农书,下面朝代与著作对应正确的是()。

  • A、西汉—《氾胜之书》
  • B、元代—《农政全书》
  • C、东汉—《齐民要术》

正确答案:A

第10题:

试述元代的行政监察制度?


正确答案:(1)元代监察机构组织相当完整,有中央御史台、地方行御史台和各道肃政廉访司三级。22道肃政廉访司分隶中央御史台和西、南两行御史台,两行台又受制于中央御史台。这样由御史台监临中书省和附近行省,行御史台监临其它行省,各道肃政廉访司监临路、府、州、县,形成一个以御史台为中心,行御史台为重点,各道肃访司为经纬的严密监察网络,纵横交错,覆盖全国,使封建监察体系趋于完备。
(2)御史台是元代最高行政监察机构,其作用和地位均高于宋、金旧制,处于和中书省、枢密院三足鼎立的地位。元朝御史台沿用唐朝三院制度。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和副长官御史中丞主持台院事务,在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协助下总管一切监察事务。殿中司设殿中侍御史2人,其监察职责集中于宫廷范围内,即纠察朝仪,还可随大臣入宫奏事,纠避不可与闻之人。察院是御史台的主要机构,设监察御史若干人,负责纠察各级官吏,虽官卑职小,但握有监察重权,连中书省长官也在其弹劾范围之内。其监察范围也十分广泛,《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中明确记载了其详细规划,涉及元代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远远超过唐宋时期六条问事的范围。
(3)在地方行政监察上,元代分全国为几个大监察区,京都附近由御史台直接监察,其它大监察区由行御史台负责监察。行御史台受中央御史台节制,其机构设置除无殿中司外和御史台大致相同。
(4)元代在大监察区之下再分22个小监察区,即22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区域称道,它们分别隶属中央御史台和西、南两行台。每道设廉记使2人,廉记副使2人,下设经历、知事等属官。肃政廉访司之职掌偏重于监察,但又不限于监察,如世祖至元六年(1270年),令肃政廉记司兼行劝农之职。行御史台和肃政廉在监察对象上有明确划分,凡行省、宣慰司以及其直属机构由行御史负责监察,以下各级政府机构由肃政廉记司负责监察,元代对肃政廉访司十分重视,将其与监察御史同样看待。
(5)元代监察制度较前代的一个重要发展是监察法规的制定,如《设立宪台格例》、《察司体察等例》、《行台体察等例》等。这些法规和条例使行政监察规范化,保证了监察机构的正常运转。
(6)元代监察体系的弊端也十分突出。首先,主要监察职务被蒙古贵族垄断,严重影响了监察机构作用的发挥。其次,蒙古贵族享有特权,有受监察法规的制约,监察机构无权对一些特权机构,如宣政院、大宗正府、皇宫事务机构等进行监察。这些都无欸使监察机构保证封建中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功能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