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执法规范考试

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B、对于需要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事项不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犯罪事实,不影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予提起公诉C、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分制作审结报告、起诉书和出庭预案D、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可以及时建议人民法院并案审理

题目

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
  • B、对于需要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事项不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犯罪事实,不影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予提起公诉
  • C、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分制作审结报告、起诉书和出庭预案
  • D、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可以及时建议人民法院并案审理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补充侦查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应当在 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已经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合议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

D.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计入审限,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继续计算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但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庭审期间,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2题:

关于公诉案件庭前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B、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案卷材料和证据完整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C、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脱逃,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D、在判决宣告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法律规定又对该案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C
【答案】AC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故A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由此,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移送的内容与人民法院审查的内容并不完全一致,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并不审查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人民检察院移送案卷材料和证据是否完备,并不是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开庭的审查内容。故B选项错误。《高法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四)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C选项正确,D选项受理的前提条件是有新的事实、证据,新的法律不是受理理由,故D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

第3题: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下关于未成年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B.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C.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

D.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迭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可以送达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C
38.答案:C 考点:本题考察的是未成年特殊的诉讼程序讲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0条第1款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故A错误;第10条第4款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故B错误;第 10条第5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故C正确;第 22条第2款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D错误。本题应选C。

第4题:

周某抢劫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以不讯问犯罪嫌疑人
B.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认为应当由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不需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C.共同犯罪案件,需要由不同级别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按照主犯来确定管辖
D.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奍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以及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这是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和法定方法,有助于进一步核实口供的可靠性,查清犯罪事实和情节。所以,A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发现应当由其他检察院起诉的,如果属于下级人民检察院起诉,可以直接交由下级检察院,然后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如果属于上级或者同级检察院起诉,则应当先移送有权起诉的检察院,同级别的,还可以报送共同的上级检察院指定,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由此可见,一般应当是先移送有起诉权的检察院,然后通知公安机关。所以,B项说法错误。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1人或1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不是依照主犯的性质来确定管辖。所以,C项错误。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A选项所考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70条,一定是很受命题老师青睐的条文,因为类似条文已经有多次考查。B选项,公检法机关衔接之处是命题的重点,比如交叉管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补充侦查。C选项,直接考查法条的规定,并且类似这样规定的法条有多个,记住了一个,也就掌握了其他,因为它们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D选项,是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如果有考生对原《刑事诉讼法》掌握得比较扎实,那就要学会忘记过去了。就2012年刑诉考题来说,原《刑事诉讼法》内容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绊脚石,若考生能对新内容有精准的记忆,也就能轻松搬开这个绊脚石。

第5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补充侦查说法错误的有( )。

A.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已经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但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D.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合议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

E.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的期限计入审限,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继续计算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CE
本题考核补充侦查。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但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所以选项C错误。庭审期间,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所以选项E错误。

第6题:

下列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特别诉讼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到场

B.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D.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B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享有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同的诉讼权利外,还享有一些特别诉讼权利。如: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刑事诉讼法》第34条中规定,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中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7题: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诉讼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B、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只能自行辩护

C、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

D、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


参考答案:D

第8题:

第 5 题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开宣布

B.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律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

C.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必须同时移送人民法院

D.对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诉,应当将有效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料作为主要证据复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考点]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
[答案及解析] D。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决定》第22条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开宣布,并阐明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第23条规定:“Ⅲ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所以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一般应当分案起诉”,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形。第24条规定:“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所以C项是错误的,同样存在例外情形。第27条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诉,应当将有效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料作为主要证据复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见,D项是正确的。

第9题: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B.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C.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D.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作出补充侦查的处理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高检规则》第40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由此可见,答案为ABC。

第10题: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需要贯彻分案处理原则,关于分案处理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分案处理是指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实行诉讼程序分离
B.分案处理包括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等
C.分案处理主要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串供,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D.分案处理应当以不影响案件的处理为原则,并尽可能地采取分案处理


答案:C
解析:
。分案处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分别审理,是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或者与犯罪有牵连时,只要不妨碍审理,要进行分案审理,包括对未成年被告人分案讯问、分案起诉、分案审理和分案宣判。分别关押,是指在采取刑事诉讼中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要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别关押看管。分别执行,是指未成年人案件的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刑罚时,要将未成年罪犯与成年 罪犯分开执行,不能放在同一场所,以防止成年罪犯对 未成年罪犯产生不良影响。《刑事诉讼法》第269条 第2款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 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