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执法资格考试

某甲夜入民宅行窃,被主人发现,某甲便用木棍将主人打昏,携带赃物逃走后,唯恐主人醒后报案,又返回将主人杀死。某甲构成()。A、抢劫罪B、伤害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C、故意杀人罪D、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题目

某甲夜入民宅行窃,被主人发现,某甲便用木棍将主人打昏,携带赃物逃走后,唯恐主人醒后报案,又返回将主人杀死。某甲构成()。

  • A、抢劫罪
  • B、伤害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C、故意杀人罪
  • D、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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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精神病患者某甲手持匕首追杀某乙,某乙在被逼到一房屋的墙角里,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子上的一个花瓶掷向某甲,砸中某甲的眼部,致其左眼失明。某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某甲因调戏妇女被带到派出所,有一警察从外面进来,看到某甲态度不好,便踢了某甲一脚,却造成某甲脾脏破裂。为此()。

A.某甲自行承担

B.该警察所在的公安局应对某甲承担赔偿责任

C.该警察所在的派出所应对某甲承担赔偿责任

D.对某甲实行国家赔偿后,对该警察实行追偿


参考答案:BD

第3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在某日晚上,见一妇女某乙在前行走,就顿生歹念,准备强奸某乙。某甲乘某乙不备,将某乙扑倒在地。在解某乙的裤带实施强奸时,发现某乙身上有钱,某甲就将某乙的钱包抢走。某甲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B.某甲亲属某乙犯盗窃罪,甲为其窝藏赃物,乙被追查中,甲又窝藏乙。在侦查中,又为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法院审判中,又作伪证。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C.某甲连续实施了多个诈骗行为,其中有的数额较大,有的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整体上达到数额较大,甲的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D.非法行医罪是集合犯的一种


正确答案:D
【考点】罪数
【解析】我国区分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着手实行犯罪后另起犯意,一般情况下都按数罪处理。A中某甲即属于另起犯意,成立数罪。牵连犯在主观是为了实施一种犯罪,而采取的某种方法行为或者实现的结果行为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必须要具有事实上直接的不可分离的关系。B中虽然主观上为一个包庇犯罪的主观意思,客观的四个行为虽具有某种关联,但没有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所以,不成立牵连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每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每次却不构成犯罪,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C项是连续犯。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和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者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常习犯。刑法第303条中的“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刑法第336条的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而反复从事行医活动。

第4题:

某甲下班后,约了几个朋友到“鱼香沸腾”餐馆就餐。就餐中,因琐事与邻桌某乙等人发生争执,被餐馆服务人员劝阻。某乙离开后不久,带了一批人,手持木棍,将某甲等人打伤。餐馆领班见状,赶紧拨打110报警。但在110警员到来时,某乙等人已逃之天天。后一直未能找到某乙等人。某甲等与餐馆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违约责任

B.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侵权责任

C.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公平原则

D.某甲等人无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根据本条规定,餐馆对某甲等人在合理限度内应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在双方发生争执的情况下,服务员进行了劝阻,在某乙带人打伤某甲等人的情况下,领班赶紧打110报警,因此餐馆已经在合理限度内履行了其安全保障义务,主观上无过错,亦未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不构成侵权,因此选项B错误。餐馆虽与某甲之问有合同关系,但并未违反合同,因此亦不构成违约。所以A错误。在损害是由乙等人造成,餐馆无过错的情况下要求餐馆承担责任并不符合公平原则。因此C错误,所以正确选项为D。

第5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某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解析:首先判断某甲杀某乙行为停止的原因是什么?是“某甲突然腹痛”,这是某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只可能成立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再判断某甲的犯罪行为处于犯罪过程的哪一个阶段?“携带匕首向某乙家走去”,这是否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对此,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但是,依据《指南》中的观点,“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是犯罪的预备行为,因此,某甲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因此,应选择B。

第6题:

某甲因调戏妇女被带到派出所,有一警察从外面进来,看到某甲态度不好,便踢了某甲一脚,却造成某甲脾脏破裂。为此该警察所在的派出所应对某甲承担赔偿责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正确答案:A
甲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8题:

某甲听到路边树林里有呼救声,遂抄起一根木棍赶去,见一男子正对一妇女进行强奸,便用木棍向该男子头上打去。妇女被救,该男子却因甲打击过重而死亡,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B.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防卫过当,但应从轻处罚

D.防卫过当,但应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B
刑法 【考点】正当防卫 【解析】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某甲是为了施救妇女而制止不法侵害,属于正当防卫。

第9题:

我国刑法对防卫过当作了规定,下列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A.甲用木棍将正在盗窃的乙打昏在地

B.甲用木棍将正在持刀抢劫的乙打昏在地

C.甲用木棍将正在抢夺的乙打昏在地

D.甲用木棍将正在侮辱他人的乙打昏在地

E.甲用木棍将正在行凶的乙打昏在地


正确答案:ACD

第10题:

某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个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某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某抓住汽车把手不放,某甲为了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倒在地,头部着地死亡。某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解析:在本案中,某甲明知自己“急刹车的行为”可能导致“朱某从车上摔下死亡”的结果,但是,为了掩盖其贩运假烟的事实,他放任了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本题主要考查的是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分。考生在分析时应当注意:某甲对朱某的死亡在意识因素上是“明知”自己急刹车的行为会导致朱某的死亡,这里的“会”应当理解为“可能”,而不是“必然”,因为从车上摔下来可能死亡、可能受伤,甚至可能没事,并非必然死亡;在意志因素上,某甲对朱某的死亡听之任之,即“放任”,而不是积极追求。因此,此题应当选择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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