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执法资格考试

以下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情形的是()。A、组织2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下B、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3万元以上C、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D、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5人以上赴境外赌博

题目

以下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情形的是()。

  • A、组织2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下
  • B、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3万元以上
  • C、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
  • D、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5人以上赴境外赌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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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定刑的情形是( )。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

D.入户抢劫的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这一规定,选项ABD都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只有选项C不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第2题: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构成赌博罪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处分()

A、党内警告

B、党内严重警告

C、开除党籍

D、开除公职


答案:ABC

第3题:

下列情节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

D.入户抢劫的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26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法定刑情形包括:(1)入户抢劫的,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这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人员、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以及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因此,持假枪进行抢劫的,不适用“持枪抢劫”的量刑情节。(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4题:

《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6周岁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

A

B



第5题:

我国《刑法》第303条第l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甲长期通过网络纠集池人进行赌博,人民法院认定其聚众赌博,对其单独定赌博罪。甲的罪行符合赌博罪的( )。

A.基本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构成的分类。所谓基本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与之相对应的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即以基本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甲通过网络纠集人员行赌,符合赌博罪的基本犯罪构成,故选A项。

第6题:

赌博罪(网络赌博),《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答案:错误

第7题:

《刑法》第133条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第285条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属于 ()罪状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空白罪状
D.引证罪状

答案:C
解析:
空白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违反其他的法律法规是构成某种犯罪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该犯罪也就不能成立。

第8题:

第 18 题 关于罪状,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刑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第2 款中规定的罪状属于引证罪状

B.《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叙明罪状

C.《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空白罪状

D.《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简单罪状


正确答案:AB
[考点]罪状
[答案及解析] AB。引证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状况不作任何描述,但需要引用刑法的其他条款来说明该种犯罪构成的具体条件。选项A中,《刑法》第119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属于这种罪状。因而,A项中的说法是正确的。叙明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状况作了详细的说明,以便说明该种犯罪构成的具体条件。选项B中,《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属于这种罪状。因而,B选项中的说法也是正确的。空白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只规定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具体的犯罪构成条件需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确定;简单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状况不作任何描述,只是列出罪名。选项C中,《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属于简单罪状,而选项D中,《刑法》第12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属于空白罪状。因而,C项和D项中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第9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第28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注意规定
B.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法律拟制
C.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注意规定
D.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此条属于法律拟制


答案:A,B
解析:
注意规定是在刑法已作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其设置并不改变基本规定的内容,只是对基本规定内容的重申,只具有提示性。法律拟制是将原本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也按照该规定处理,是有意的将明知为不同者等同视之。依据上述的概念,A项是注意规定,B项是法律拟制。

第10题:

《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4周岁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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