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廖某醉酒后和朋友冯某发生争执,廖某欲动手对冯某进行殴打,民警赶到后及时制止,并通知其家属将廖某领回看管。

题目

廖某醉酒后和朋友冯某发生争执,廖某欲动手对冯某进行殴打,民警赶到后及时制止,并通知其家属将廖某领回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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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冯某诉陈某人身伤害一案中,下列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

A.本案的人民陪审员马某当时路过现场,目睹了两人打架的全过程

B.冯某申请法庭传唤目击者之一孙某出庭作证,孙某为聋哑人

C.冯某9岁的儿子目睹了陈某殴打他的父亲

D.黄某是冯某的邻居,也是冯某的委托代理人,欲证明陈某曾扬言要报复冯某


正确答案:BC
BC。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不能在本案中作为证人,A项错误;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53条和第57条的规定可知BC项正确。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作代理人又作证人,所以D项不应选。

第2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 2 年,租金每月 1000 元。合同履行 1 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 达成租期 1 年、月租金 1200 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 1200 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承租人的转租权、不定期租赁[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月以上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本题中,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因此,租赁合同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A正确。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张某经过冯某的同意,将门面转租给了翁某,此时,张某和翁某的转租合同和张某与冯某的门面租赁合同都是有效的,冯某有权按每月1000向张某收取租金,张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翁某收取租金。故选项B错误。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根据《合同法》规定,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第3题:

肖某现年45岁,未婚,其欲收养一个孩子为自己养老送终。同村廖某育有四个女儿,与妻子协议离婚,四个子女归廖某独自抚养。由于生活极度困难,廖某与肖某达成协议,由肖某抚养廖某最小的女儿,现年7岁。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廖某的小女儿由肖某抚养,并改口叫肖某为爸爸,自此与廖某再无父女关系。肖某抚养廖某的小女儿半年后,发现孩子患有轻微的自闭症,很少与外人有语言和情感上的接触,肖某便找到廖某,想解除抚养协议。

问题:1、收养人肖某与廖某女儿之间是否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2、如何评价廖某送养自己子女的行为?3、肖某的收养行为是否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4、若肖某与廖某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并合法有效,肖某可否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答案:1、《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肖某与廖某之间未到民政部门登记,其收养关系不成立。2、《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廖某单独送养自己子女的行为违反了《收养法》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3、肖某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因为根据《收养法》第九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而本题中肖某45岁,被收养人7岁,他们之间未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肖某不得因为被送养人有轻微自闭而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第4题:

某日晚十时许,在校大学生漆某在校园酒吧举行20岁生日聚会,喝醉酒后殴打同学刘某,致其头皮血肿,左膝皮肤擦伤,构成轻微伤害。刘某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漆某仍不停手,并拉扯、辱骂民警。针对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民警可以对漆某进行当场处罚
B.民警可以对漆某适用继续盘问措施
C.民警应当对漆某约束至酒醒
D.民警可以对漆某适用拘传

答案:C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漆某殴打他人并阻碍警察执法,数行为并罚,不适用当场处罚,故A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九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对于漆某,民警可以出示工作证件对其口头传唤,不适用继续盘问。故B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漆某在醉酒状态下,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并持续存在威胁。因此,公安机关应该对漆某进行约束至酒醒。C项正确。
拘传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漆某是违法嫌疑人,不能适用,D项错误。
因此选择C项。

第5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2012年真题)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第6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215、224条。

第7题:

吴某拖欠冯某借款5万元,冯某多次催要借款而吴某一直不给。在一次催要过程中,二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冯某将吴某殴打致伤。区公安分局遂以冯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将冯某行政拘留10天。冯某不服区公安分局的拘留行为,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出现下列哪些情形,区公安分局可以暂停对冯某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区公安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市公安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吴某若能找到担保人的,复议期间可以暂缓执行
D:吴某若能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复议期间可以暂缓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行政复议的一项特殊规则。这是因为:(1)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所为的行为,因而具有效力先定的特权,一经作出即推定为有效,相对人必须服从或履行,不能随意否定。(2)出于维护行政管理活动的连续性,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的需要,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要得到执行。但是,任何法律规则都可能存在例外,为了防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因此,本题中,ABCD都为正确选项。

第8题:

吴某因酒后驾车,撞伤了行人廖某。交通警察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后,并对双方之间的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由吴某赔偿廖某医疗费3000元。廖某事后后悔,要求增加赔偿数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

A、受理后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B、告知廖某另行提起行政复议

C、以调解生效为由,不予受理

D、受理后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答案:D

第9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第10题:

徐某想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开一家公司,正巧其表弟廖某为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于是徐某借用廖某的身份证件办理了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实际由徐某经营。后由于经营不善,徐某又向张某借款6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张某应将谁列为被告()

  • A、徐某
  • B、核准登记上的工商管理部门
  • C、廖某
  • D、徐某和廖某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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