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侦查人员在办理王某抢劫案时,对现场目击证人张某进行询问,张某不予配合,转身跑出办案场所,被侦查人员抓回,并用手铐铐住张某后,录下了张某的证词。对于张某的证言()。A、应当予以排除B、可以用作本案的证据C、经补正后可以认定D、经合理解释后可以认定

题目

侦查人员在办理王某抢劫案时,对现场目击证人张某进行询问,张某不予配合,转身跑出办案场所,被侦查人员抓回,并用手铐铐住张某后,录下了张某的证词。对于张某的证言()。

  • A、应当予以排除
  • B、可以用作本案的证据
  • C、经补正后可以认定
  • D、经合理解释后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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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涉嫌抢劫罪被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收集到以下证据,其中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哪些?


A.侦查人员陈某与李某对张某采用强光持续照射眼睛的方式进行讯问获取了张某的供述,之后,二人再次对张某进行合法讯问,张某作出了与第一次供述相同的供述

B.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威胁张某,称若不如实供述,就将张某逃税漏税的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张某遂作出了承认抢劫的供述

C.侦查人员在凌晨抓获张某后对其连夜审讯至天亮而获得的张某的供述

D.侦查人员对张某非法拘禁,张某因害怕而作出的有罪供述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2017年6月27日"两院三部"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属于2018年新増法律法规,本题的考查体现了新増法律法规必有考题的规律。A.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1)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2)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据此,A选项中张某的两次供述都应当予以排除,A选项正确。B.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B选项中虽然采取了威胁的方法,但该威胁未达到难以忍受的痛苦的程度,故张某的供述不排除,B选项不正确。C.选项,《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8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据此,疲劳审讯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需要指出的是,连夜审讯至天亮要构成疲劳审讯,必须以该犯罪嫌疑人在白天被抓获的为前提。C选项中,犯罪嫌疑人是在凌晨被抓获的,立即讯问并审讯至天亮并不属于疲劳审讯,故C选项不正确。D.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据此,D选项正确。

第2题:

张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某县公安机关侦查,并由某县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回答下列三个问题:

A.供述——侦查人员将张某带至一郊区酒店居住半个月并禁止其外出,期间对张某进行了政策攻心,张某感念侦查人员的苦心做出了供述
B.内裤——在逮捕张某时,由于情况紧急,侦查人员没有另用搜查证就搜查了张某的家,搜出了带有张某精液的被害人的内裤一条
C.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韩某时,韩某不愿意作证,侦查人员告诉韩某说如果不作证就不让回家,韩某心想警察是在吓唬自己,不可能不让自己回家,但为了能尽早回家,还是作出了证言
D.笔录——侦查人员提供了张某作有罪供述的讯问笔录,但该笔录上只有侦查人员1人签名,随后补为2名

答案:B,D
解析:
A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本例中,侦查人员将张某带至一郊区酒店居住半个月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获取的供述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排除。 B项,在执行逮捕、拘留时,如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无证搜查,B项的情形不属于非法取证行为,因此B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本例中,侦查人员威胁韩某说如果不作证就不让回家,获取的证言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排除。 D项,缺少侦查人员签名的笔录属于瑕疵证据,可以补正和解释,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被讯问、被询问的人没有签名,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而讯问、询问的人遗漏签名,可以补正。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D。

第3题:

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同法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由此只有D选项可以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为应选项,ABC选项不当选。

第4题:

王某伙同张某出售假发票,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为争取立功,将自己曾听到的张某抢劫他人财物的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后经查证属实。在张某抢劫案中,王某的揭发行为本身所形成的证据属于证据中的()。

A、犯罪嫌疑人供述
B、证人证言
C、言词证据
D、直接证据
E、传来证据

答案:B,C,D,E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对同案犯其他犯罪事实的揭发,属于证人证言。该证据是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属于言词证据。该证据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主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该证据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转述原始证据而派生出来的证据,属于传来证据。

第5题:

2016年的一天夜里11时许,张某(男,22岁)在公路上持刀拦截一辆货车,强行将驾驶员王某拖下车进行搜身,遭王某反抗,张某持刀将王某捅伤,并劫走其身上现金3000元。正在货车车厢睡觉的李某听到动静后,下车与张某搏斗,110民警赵某和孙某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赵某拔枪击伤张某腿部后将其抓获。
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时,可以采取哪些侦查手段和措施( )。

A.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扣押作案工具
B.询问李某和王某
C.勘验作案现场
D.对王某的伤情进行鉴定

答案:A,B,C,D
解析:
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得口供;询问被害人获得被害人陈述;勘验现场获得证据;进行伤情鉴定为量刑提供依据。因此选择ABCD项。

第6题:

共用题干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请回答第92—93题。

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
B: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C: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答案:A,B,D
解析: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251条,本题A项中,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故A项正确。B项表述也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被辨认对象的数量不符合规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2条规定,D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0条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ABC三项均错误。D项正确。

第7题:

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
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
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
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
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
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
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由院长作出了回避决定。审判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判处被告人张某和王某犯抢劫 罪,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7年。
被害人钱某认为判决太轻,因此,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对王某的人身搜查,不应由男性侦查人员进行。搜查妇女身体,应该由女工作人员 或医师进行。
2.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只有对犯罪嫌疑人才能强 制进行人身检查。
3.不应同时询问证人李某和赵某。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法院不应接受证人李某提出的回避申请。证人无权申请回避。
5.证人赵某不应旁听法庭审判。证人不得旁听对案件的审理。
6.被害人直接上诉错误。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没有直接的上诉权,对一审判决结果 不服的,只能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第8题:

张某与王某因双方之间的白酒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庭前会议中明确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与答辩意见,并且组织交换证据。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应当结合张某的诉讼请求、王某的答辩意见以及双方证据交换情况归纳争议焦点
B.人民法院可以在庭前会议过程中对张某与王某的纠纷进行调解
C.张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庭前会议中所承认的收到王某第一期货款的事实予以否定,法院应当不予采纳
D.王某在庭前会议中认可张某提供合格白酒的证据,但在庭审过程中予以否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张某所提供的白酒和其所要证明的交付白酒是不合格的,法院审查后列入争议焦点

答案:C
解析:
考查庭前会议以及禁反言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2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5条第6项的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包括进行调解,因此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对其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责令其提供相应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可以列入争议焦点进行审理。C项,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而并非直接不予采纳,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C项为正确答案。

第9题:

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此书。分析本案,下列关于本案中有关认定处理及提起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包某与张某的合同已经订立
B、王某取得该书属于善意取得
C、张某可以起诉程某侵权
D、包某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E、张某可以根据《合同法》针对王某购书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包某只是委托程某邮寄,并未向要约人张某发出承诺,合同尚未订立 (2)选项BD: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以7000元(合理价格)受让,且该书已经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王某善意取得该书的所有权,包某无权要求王某返还 (3)选项C:张某对此书并不享有《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民事权益”,无权可侵 (4)选项E: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是“债权人”,而本题包某的承诺尚未作出,张某与包某之间的购书合同未成立,张某不享有债权,无权提起撤销权诉讼。

第10题: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正确的做法是()。

  • A、侦查人员甲,询问前向证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
  • B、侦查人员乙,对拒绝作证的证人进行了拘留,保证了及时收集证据
  • C、侦查人员丙,询问17岁的证人许某时,通知其父到场
  • D、侦查人员丁,同时询问了共同目击证人李某、杨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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