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财师(AFP)

李某和刘某于1年前登记结婚,两人未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则他们的以下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李某婚前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存款 ②刘某婚后通过遗嘱继承获得的存款 ③李某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 ④刘某婚前以个人财产购入的基金在婚后取得的投资收益A、①、④B、②、③C、①、②D、③、④

题目

李某和刘某于1年前登记结婚,两人未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则他们的以下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李某婚前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存款 ②刘某婚后通过遗嘱继承获得的存款 ③李某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 ④刘某婚前以个人财产购入的基金在婚后取得的投资收益

  • A、①、④
  • B、②、③
  • C、①、②
  •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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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A.张某用婚前存款于婚后投资股市,股票上涨获利所得的5万元

B.李某因遭遇车祸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

C.张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公司而取得的收益

D.张某因身体残疾使用的轮椅


正确答案:BD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2题:

张男和李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问题没任何约定,现要求离婚,对财产争执不下。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张男婚前购置的房屋1套

B.李女婚后取得其父亲在遗嘱中指定只给她的股票5000股

C.李女伯父从国外寄给张李作为结婚贺礼的高档电器若干

D.张男婚后因车祸取得的残疾赔偿金5万

E.张男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现金2万


参考答案:C, E

第3题:

苏某父亲留下的房屋应当( )。

A.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二人已经登记结婚

B.属于苏某个人所有,因为苏某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二人以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了翻修


正确答案:B

第4题:

李某在结婚前依法继承了其父的一套房产,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在该房屋中。一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下列关于房屋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B.该房产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C.该房产属于夫妻按份共有财产

D.该房产属于李某法定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参考答案:B
解析:下列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原则上应为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伤害所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题中的房产是李某婚前依法继承的,因此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资产。

第5题:

李某夫妻二人在结婚时曾口头约定婚后各自所得的工资、经营收益、存款等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李某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5.5万元,但并未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王某也不知道李某夫妻结婚时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当王某要求李某夫妻还款时,李某有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有婚后财产1.5万元和因车祸获得医疗费5000元。则李某可以用( )来偿还借款。

A.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

B.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兀、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

C.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

D.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否则当按大妻共同债务处理。本题中,李某并未与债权人约定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且夫妻二人只是口头约定婚后财产归属,根据《婚姻法》,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所以李某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无效,李某列外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婚后财产为法定共有财产。但李妻因身体受伤所得医疗费属于法定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王某不能要求以其来偿债。

第6题:

(1)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2)刘某死后,他和李某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刘某的哪些财产可由李某继承?

(3)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参考答案:

(1)双方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和程序要件,是有效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该所房屋已经约定为刘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李某所有,另一半属于刘某的遗产,由李某继承。对刘某的其他遗产,李某也享有继承权。
(3)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李某是其唯一法定继承人,且刘某遗产价值显然高于其债务,因此应由李某负责偿还。


第7题:

李某和王某结婚5年,下列财产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是( )。 A.李某结婚前的一套房产在结婚5年产生的增值部分 B.婚后由王某父母出资为王某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王某名下的 C.王某的姑姑赠与王某的一辆小轿车 D.李某继承叔叔的一套房子,叔叔的遗嘱中未指明该房产归李某所有


正确答案:D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D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选D。

第8题:

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乙与李丙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美金。该项钱款依法:()

A、应属于王乙的婚前个人财产

B、应属于王乙与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


参考答案:A

第9题:

1970年刘某(男)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刘杰,女儿叫刘梅。1995年刘杰和刘梅先后结婚,婚后各育一子,刘杰的儿子叫刘涛,刘梅的儿子叫王林。1997年刘梅因意外死亡。1999年刘某因病去世,死前留有遗嘱,将2万元的遗产留给王林。经查,刘某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是10万元,无其他个人财产。刘某死后,他的亲属为遗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1)李某可以获得遗产一共5万元 (2)王林可以代位继承其母的遗产份额1万元 (3)刘杰可以

A.(1)(2)(4)

B.(2)(3)(4)

C.(1)(2)(3)

D.(1)(3)(4)


参考答案:B
解析:这10万元财产为刘某夫妇共同所有。在夫妻财产分割后,5万元为刘某的遗产。按照遗嘱在先的原则,遗嘱中2万元留给了王林所有,剩下的3万元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刘某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李某、儿子刘杰、外孙子王林(代位继承),三人平均分割3万元遗产。李某一共可以获得财产6万元,其中只有1万元为继承所得。

第10题: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李甲,收养一女李乙。李甲与孙某结婚,不久李甲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4万元。此时孙某怀孕六个月。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

A.李某、刘某及李乙有继承权,3人平分

B.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3人平分

C.李某、刘某、李乙及孙某有继承权,4人平分

D.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还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正确答案:D
继承人的范围,保留胎儿份额原则。《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本题中,李甲父母李某、刘某及其配偶孙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李乙作为养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本题情形中不享有继承权。《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继承时应注意到法律的硬性规定。由此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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