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银行产品监控管理是指在产品成立后投资运作存续期间,由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及各产品发起机构协同实施的对产品成立后运营风险的管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产品运营风险的()。
第1题:
为了对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运营监控管理进行有效的考核评价,产品发起机构应于每年初()日内向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监控团队提交《私人银行产品年度运营风险监控管理评价报告》。
第2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监控管理中,若发现资金流向与约定配置方案或使用方向不符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应报备()。
第3题:
私人银行产品发起机构每季度初()个工作日内向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监控团队提交《私人银行产品运营情况监测检查报告》。
第4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监控管理中,对于组合投资类产品,应分拆各期次资金和资产方项目分别进行监控管理。
第5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管理中,发起机构应定期对单位产品运营监控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报()。
第6题:
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涉及的赎回、到期清算分配等工作由总行私人银行部()负责。
第7题:
私人银行推介产品项目监控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
第8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监控管理中,发起机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的风险及处置信息应及时上报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但不需抄报同级资产监控部门。
第9题:
总行私人银行部与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相关的职责包括负责组合投资产品研发、设计、管理与推动。
第10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运营监控管理中,涉及的资金监控事项如需要总行运营管理部协调处理的,可直接向总行运营部进行协调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