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是兴旺印刷厂的一名流水线工人,平时经常抱怨工资太低,于是利用晚上时间又在一家网吧当管理员,网吧生意很好,陈某常常到凌晨3点多才能休息,由于长期疲劳作业,在印刷厂上班时,因操作失误,造成印刷厂经济损失10万元。请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1题: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2岁,工人。
陈某与张某平时关系不错,后因受他人挑拨,陈对张产生了强烈不满,于是就寻机报复张。陈某经了解知道了张某经常走的路线和时间,便到商店买了一把三角刮刀,决心给张某“放放血”。一天夜里,陈某身带三角刮刀,藏在张某经常经过的道路旁边,等候张。但是,张某这天被朋友叫去喝酒,晚上没有回家。陈某白等了一个晚上,没能实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后陈某因盗窃案发,被逮捕后供述了上述行为。
请根据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理论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1.陈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答“犯罪预备”或“犯罪预备形态”亦可)
2.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
在客观上,
第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第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主观上,
第一,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第二,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即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行为人是否已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而行为人停止继续犯罪是否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则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关键。
3.本案中,陈某为了达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了解张的回家时间、路线,购买三角刮刀,并在张回家的路上守候等等,但所有这些行为只是为实施犯罪所作的准备,而不是犯罪的实行行为。
因为,不论陈某想给张某“放放血”是指伤害还是杀害,其实行行为都必须是对张某身体的实际加害行为,但实际上陈某并未实施对张某的实际加害行为,所以,陈某的行为只能认定为犯罪预备行为而非犯罪实行行为。同时,陈某未能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张某被朋友叫走没有回家这一出于陈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被迫的而非自愿的,因而,陈某停止继续犯罪的行为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综上所述,陈某的行为既非犯罪未遂亦非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
第2题:
以下是离休工人陈某的各项所得,其中( )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A.退休工资
B.利息所得
C.出租房屋收入
D.中奖收入
A.退休工资
第3题:
秦某,某厂工人,一日下夜班途中,路遇陈某持刀抢劫,秦某瞥见路边一根铁棍,急速捡起铁棍打落陈某手中的刀,趁陈某慌张之际,又一棍将陈某打昏,看到躺在地上的陈某,秦某想起,听说碰上抢劫的,打死人不犯法。于是拿起陈某落在地上的刀将陈某刺死。
问:
秦某的行为是否符合特殊防卫权的条件?
第4题:
下列属于直接成本的有()。
第5题:
第6题:
被告郭某雇佣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于是赵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郭某应当承担损失
B.郭某无须为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C.行为人下落不明,应当由赵某自己承担损失
D.找到该工人后让其承担责任
第7题:
第8题:
陈某在马路边修了一座两层楼的酒吧。城市规划部门认为该酒店两层的结构影响市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陈某将酒吧改为一层。陈某不服,拒不改建。城市规划部门于是强制执行,将楼顶的天窗砸碎,室内家具也被损坏。陈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决定。陈某要求赔偿,城市规划部门应赔偿陈某的哪些损失?( )
A.修复楼顶天窗的费用
B.赔偿陈某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
C.陈某室内家具的损失
D.陈某不能正常营业期间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第9题:
第10题:
乙市某建筑公司招收了一批农村合同工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个月800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食宿。后来,工人们得知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企业支付一律不得低于该标准。于是,工人们向公司要求将工资涨到每月每人850元,但公司认为,公司除向工人每月支付的工资800元之外,还为工人提供食宿,加上加班加点工资,工人每人每月工资超过1150元,远远高于8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拒绝了工人的要求。于是,双方产生争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