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对于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为一个子单位工程。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例如,一般的建筑工程可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等分部工程;(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3.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4.检验批: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