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

问答题金属指示剂的作用原理如何?它应具备哪些条件?

题目
问答题
金属指示剂的作用原理如何?它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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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放火罪的概念是什么?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参考答案: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
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
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
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第2题:

金属指示剂应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 金属指示剂本身的颜色应与金属离子和金属指示剂形成配合物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指示剂的金属离子形成配合物的稳定性适当的小于EDTA与金属离子形成的配合物的稳定性,指示剂不与被测金属离子产生封闭现象,金属指示剂应比较稳定,以便于存储和使用

第3题:

金属指示剂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lgK'MY-lgKMin>2。()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炉膛的作用是什么?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现代电站锅炉的炉膛,既是燃料燃烧的空间,又是锅炉的换热部件,主要是蒸发受热面——水冷壁。因此,它的作用是应保证燃料在其中能完全燃烧,同时又应使炉膛出口处烟气已被冷却到对对流受热面不结渣的温度。一个良好的炉膛应能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足够的容积和合理的形状,以便于组织燃烧,减小不完全燃烧热损失。
(2)有合理的炉内空气动力场和温度场,避免火焰冲撞炉墙,或局部温度过高,这是保证水冷壁不结渣的重要条件。同时火焰在炉膛内较好的充满程度,减小炉内停滞涡流区,这是保证燃料在炉内有足够的停留时间,以使燃料达到完全燃烧的重要条件。
(3)炉膛内壁及空间能布置足够数量的受热面积,将烟气冷却到允许的温度,保证炉膛出口及以后的受热面不结渣。
(4)炉膛宽度应能满足与汽包长度相匹配的需要,以及满足过热器系统在布置上对宽度的要求。

第5题:

阐述金属指示剂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原则。


正确答案: 金属指示剂应具备的条件
1)在滴定的pH范围内,显色配合物Min与游离指示剂In的颜色应有显著的区别。
2)显色反应必须迅速,有良好的变色可逆性。
3)KMInθ的稳定性适当。一般要求
1g KMInθ>4,1g KMYθ´-1gKMInθ´>2
4)显色配合物MIn应易溶于水。
选择金属指示剂的原则:
1)指示剂变色点的pM(变色点)要尽量与计量点pM(计量点)一致,至少在计量点附近的pM突跃范围内,以减少终点误差。
2)终点时要有敏锐的颜色变化。

第6题:

简述络合滴定中金属指示剂的作用原理。


正确答案:在一定pH值范围内,金属指示剂本身的颜色与其和金属离子所形成的络合物的颜色有显著差别。络合滴定中,选择并控制溶液适当的pH值,滴定前加入金属指示剂,则它与少量金属离子络合成有色络合物,滴定开始后,随着EDTA的不断滴入,游离金属离子逐渐被络合,当游离金属离子完全络合后,继续滴加EDTA时,EDTA夺取指示剂络合物中的金属离子,使指示剂游离出来,溶液显示游离指示剂的颜色,指示出滴定终点的到达。

第7题:

何为金属指示剂?金属指示剂应具备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金属指示剂是一些能与金属离子生成有色配合物的有机染料,其颜色变化与溶液中金属离子浓度变化有关。
金属指示剂应具备下列条件:
(1)金属指示剂与金属离子生成的配合物颜色应与指示剂本身颜色有明显区别。
(2)金属指示剂与金属离子生成的配合物的稳定性应比金属离子-EDTA配合物稳定性低。

第8题:

金属指示剂的作用原理如何?它应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1):金属指示剂是一些有机配位剂,可与金属离子形成有色配合物,其颜色与游离指示剂不同,因而能指示滴定过程中金属离子浓度的变化情况。(2):在滴定的pH范围内,游离指示剂和指示剂金属离子配合物两者的颜色应有显著的差别,这样才能使终点颜色变化明显。(3):指示剂金属离子配合物应易溶于水。

第9题:

何谓基准试剂?它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在分析化验中,凡能够直接配制成标准溶液的纯物质或已经知道准确含量的物质称为基准试剂。它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高纯度(一般要求其纯度在99.9%以上)
(2)应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在称量过程中不吸收空气中的水或二氧化碳。在放置或烘干时不发生变化或不分解。
(3)较大的分子量。
(4)应易溶于水或易溶于单一的酸中。
(5)在滴定前后,该物质最好无色。

第10题:

放火罪是什么?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
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
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
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