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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B公司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1月30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约定A公司向C公司转让其持有的B公司100%股权,对价总额为5000万元。考虑到C公司的资金压力以及股权平稳过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C公司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2000万元,以先取得B公司20%股权;C公司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3000万元,以后取得B公司剩余80%股权。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B公司的相关活动仍然由A公司单方面主导。 201

题目
多选题
B公司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1月30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约定A公司向C公司转让其持有的B公司100%股权,对价总额为5000万元。考虑到C公司的资金压力以及股权平稳过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C公司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2000万元,以先取得B公司20%股权;C公司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3000万元,以后取得B公司剩余80%股权。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B公司的相关活动仍然由A公司单方面主导。 2014年12月31日,按照协议约定,C公司向A公司支付2000万元,A公司将其持有的B公司20%股权转让给C公司并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当日,B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00万元。2015年12月30日,C公司向A公司支付3000万元,A公司将其持有的B公司剩余80%股权转让给C公司并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自此C公司取得B公司的控制权;当日,B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A公司下列说法或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

2014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投资收益1300万元

B

2014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300万元

C

2015年12月30日,A公司不再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D

2015年12月30日,A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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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受托经营协议,受托经营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A公司系C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董事会9名人员中有7名由甲公司委派。则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有( )。

A.甲公司与A公司

B.甲公司与B公司

C.甲公司与C公司

D.B公司与C公司

E.A公司与C公司


正确答案:ABCDE

第2题:

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非全资子公司向其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抵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答案:对
解析:

第3题:

20×3年1月1日,甲公司与子公司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协议签订日,年租金为85万元,租赁期为10年,此交易为( )。

A.顺流交易

B.逆流交易

C.外部交易

D.顺流交易或逆流交易二者均可


答案:A

第4题:

A公司为P公司2×15年1月1日购入的全资子公司。2×16年1月1日,A公司与非关联方B公司设立C公司,并分别持有C公司20%和80%的股权。2×18年1月1日,P公司向B公司收购其持有C公司80%的股权,C公司成为P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19年1月1日,A公司向P公司购买其持有C公司80%的股权,C公司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购买C公司80%股权的交易和原取得C公司20%股权的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A公司从P公司手中购买C公司80%股权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B.A公司2×16年1月1日至2×18年1月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不应重述
C.视同自2×18年1月1日起A公司即持有C公司100%股权并重述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D.视同自2×16年1月1日起A公司即持有C公司100%股权并重述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答案:A,B,C
解析:
因A公司为P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A公司从P公司处购买C公司8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选项A正确;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自取得原股权之日(即2×16年1月1日)和双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2×18年1月1日)孰晚日(即2×18年1月1日)起开始将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即:视同自2×18年1月1日起A公司即持有C公司100%股权并重述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2×16年1月1日至2×18年1月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不应重述。选项B和C正确,选项D错误。

第5题:

根据有关规定,股份转让公司委托代办转让应具备的条件有()。

A:股份转让公司应当委托3家以上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B:股份转让公司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C: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D:股份转让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答案:B,C,D
解析: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第6题:

共用题干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请回答第86~91题。

根据材料②,如丁公司主张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
B:丁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
C: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

答案:A,D
解析:
【考点】代物清偿【详解】代物清偿目前在我国并无法条依据。所谓代物清偿,就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以他种给付代替原种给付进行清偿,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由于代物清偿须以他种给付替代原有给付,因此必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双方合意,代物清偿具有合同性质;又由于代物清偿具有清偿性质,因此债务人必须转移他种给付给债权人才能发生清偿的效力,从而消灭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代物清偿必须给付。这样代物清偿的性质就是前述两者之和,即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契约。本题中,甲公司虽与乙公司订立了代物清偿合同,但由于没有转让他种给付即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代物清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既然未能清偿,原来的欠款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消灭,故A项正确;甲公司是将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没有无权处分可言,故B项错误;善意取得须以无权处分为前提,甲公司将自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系有权处分,不存在善意取得,故C项错误;而所谓代为清偿,则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本题中甲公司的行为是代物清偿,二者虽一字之差,法律性质却大异其趣,故D项错误。
【考点】保证的种类;债务承担【详解】《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据此,张某是连带责任保证人,丁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A项正确。《物权法》第175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据此B项错误。《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中债权人丁公司对债务的转移通过三方协议的方式进行了同意,因此发生债务转移的法律效果,故C项错误,D项正确。
【考点】保证期间;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详解】《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故A项正确、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据此,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要看债权人何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题目中并不知悉,故C项和D项均错误。
【考点】股东出资责任【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另外,由于乙公司不是发起人股东,无须为丙对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本题D项当选。
【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详解】丁公司是债权人,其有权要求乙公司向其清偿3000万元,而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向其清偿2000万元。丁公司向甲公司提起代位权之诉,甲公司是次债务人,乙公司是债务人。如第86题所解,由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代物清偿并未生效,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的2000元欠款尚在,这是乙公司的金钱债权,因此选项A的理由不能成立。B项所说的仲裁条款系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对丁公司没有约束力,因此这一抗辩理由不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C项中乙公司多次发函要求甲公司清偿债务仍然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因此该项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上述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对于超出部分的债务人民法院仅仅是不予保护,它不是不能提起代位权之诉的原因,而题目问的是不能提起代位权之诉的抗辩理由,因此选项D的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其中并无关于数额不得超出这个条件,据此D项当选。
【考点】债务承担【详解】《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A项错误,B项正确。题干中并不能看出戊公司、己公司有恶意串通的行为,C项错误。依意思自治原则,戊公司、己公司二公司的约定自然在他们之间有效,D项正确。

第7题:

在不考虑内部交易及其他因素情况下,在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时,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与本期少数股东损益之和等于调整后子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 )


答案:对
解析:
母公司本期确认的净利润份额+少数股东确认的净利润份额=子公司本期调整后的净利润

第8题:

关于母子公司的关系的表述()

A.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

B.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只能由股东会决议

C.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只能有股东会决议

D.全资子公司不得为母公司担保


参考答案:A, C, D

第9题:

甲公司的下列各项业务中涉及的设备,应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有( )。

A.甲公司2017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约定5月1日将A设备销售给乙公司
B.甲公司2015年12月1日与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约定2017年1月1日将B设备销售给丙公司
C.甲公司计划将2016年11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的设备C销售于2017年2月1日销售给丁公司
D.甲公司2017年1月1日与戊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约定于12月31日将D设备销售给戊公司

答案:A,D
解析:
选项B,销售协议约定是一年之后销售,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选项C,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协议,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

第10题:

B公司为 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18年 11月 30日, A公司与 C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约定 A公司向 C公司转让其持有的 B公司 100%股权,价款总额为 5 000万元。考虑到 C公司的资金压力以及股权平稳过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C公司应在 2× 18年 12月 31日之前支付 2 000万元,先取得 B公司 20%股权;在 2× 19年 12月 31日之前支付剩余 3 000万元,以取得 B公司剩余 80%股权。 2× 18年 12月 31日至 2× 19年 12月 31日期间, B公司的相关活动仍然由 A公司单方面主导。 2× 18年 12月 31日,按照协议约定, C公司向 A公司支付 2 000万元, A公司将其持有的 B公司 20%股权转让给 C公司并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当日, B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 500万元。 2× 19年 6月 30日, C公司向 A公司支付 3 000万元, A公司将其持有的 B公司剩余 80%股权转让给 C公司并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自此 C公司取得 B公司的控制权;当日, B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 000万元。下列关于 A公司的说法或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2×18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投资收益1300万元
B.2×18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300万元
C.2×19年6月30日,A公司不再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D.2×19年6月30日,A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1100万元

答案:B,C,D
解析:
2× 18年 12月 31日, A公司转让持有的 B公司 20%股权,持有 B公司的股权比例下降至 80%, A公司仍然能够控制 B公司。处置价款 2 000万元与处置 20%股权对应的 B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 700万元( 3 500× 20%)之间的差额 1 300万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选项 A错误,选项 B正确; 2× 19年 6月 30日, A公司转让持有的 B公司剩余 80%股权,丧失对 B公司的控制权,不再将 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选项 C正确; 2× 19年 6月 30日, A公司应将处置价款 3 000万元与享有的 B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3 200万元( 4 000× 80%)之间的差额 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第一次交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1 300万元转入投资收益,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 =-200+1 300=1 100(万元),选项 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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