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①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③定作物的特定性;④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⑤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承揽合同的种类:①加工合同;②定作合同;③修理合同;④复制合同;⑤测试合同;⑥检验合同.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相比有何特殊的法律特征?
第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这决定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不属于一般承揽合同,也决定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其他特征:而一般承揽合同的标的不属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具有计划性,其以国家下达或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为依据,而承揽合同不属于计划合同;
第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一般只能是法人,而承揽合同的主体也可以是公民;
第四,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实行特殊的监督管理。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