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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做规定。2012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2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三项决议:第一,通过公司增

题目
多选题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做规定。2012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2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三项决议:第一,通过公司增资方案;第二,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乙所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乙有权提起诉讼

B

甲、丙、丁、戊和公司应为共同被告

C

人民法院可以应被告的请求,要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D

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相应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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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公司,乙公司占丁公司全部股份的70%,乙公司的总经理陈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根据丁公司章程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B.丁公司对甲公司提供担保的,乙公司不得参与表决

C.甲公司是丁公司的控股股东

D.丁公司拟转让设备,甲公司授意陈某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设备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对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甲公司通过投资关系能够实际支配丁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3项的规定,甲公司是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是丁公司的股东,所以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第2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9~12题: 甲、乙、丙、丁和戊采用募集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五位发起人认购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随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并决定成立公司。公司董事会决定由丙担任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成立后第8个月,丁因故急需用钱,遂决定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0%。在经营过程中,丙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得收入若干。在公司成立后第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回购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甲、乙、丙、丁和戊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A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 )。 A.20% B.25% C.30% D.35%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是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数。根据《公司法》第85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选D。

第3题:

甲公司的总经理为乙公司的董事长;乙公司拥有丙公司80%的表决权资本,拥有丁公司10%的表决权资本,且丁公司的总经理由乙公司派出;戊公司为乙公司的常年客户,戊公司每年60%的原材料从乙公司购入;戊公司拥有甲公司55%的表决权资本,上述公司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甲公司与戊公司

D.乙公司与戊公司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甲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乙为中小板上市公司,丙、丁、戊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其中丁准备以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其他资料如下表,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乙、丙、丁拟于2014年3月申请公开增发股票,符合条件的公司为( )。



(单位:万元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答案:C
解析:
C
(1)关于主板与创业板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对盈利性的要求为: 主板:最近3年连续盈利,扣非前后孰低; 创业板:最近2年盈利,扣非前后孰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兼并的,免于适用上项规定)。 (2)公开增发的条件。

第5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
( 1 )庚根本未参与,免除责任;( 2 )戊表明了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中,免除责任。

第6题:

(二)

天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人是甲、乙、丙、丁、戊。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由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董事会成员为5人,甲、乙、丙、丁、戊同时也是公司董事会成员。

请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所描述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公司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

B.甲、乙、丙、丁、戊认购了天成公司40%的股份

C.股款于2010年3月1日募足,公司创立大会于3月20日召开

D.公司设立后,被一些股东发现甲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甲补缴,乙、丙、丁、戊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D。解析:《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A项正确。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B项正确。第90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c项正确。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D项错误。应选D项。

第7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是昌盛有限公司股东,其中甲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7%,但丙与好友赵某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好友赵某实际出资,享受投资收益;丁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30%;戊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丙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赵某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D.丁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 33 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解释(四)》第 9 条规定:"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知情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不得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协议对股东的知情权进行实质剥夺。本题中,昌盛有限公司章程"实质性剥夺"了持股比例低于 5%的股东依据《公司法》享有的查账权,该约定无效。因此,A 选项说法错误,甲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公司法解释(四)》第 7 条规定: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由此可知,丙与好友赵某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根据协议丙为名义股东,赵某为实际出资人,丙为公司真正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可以依据法律和章程规定行使股东知情权,而赵某作为实际投资人并不是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代持协议享受投资收益,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只有股东们才享有的知情权,因此不享有查阅权。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对于公司的会计账簿,有限公司股东只能查阅,并不能复制。因此,D 选项错误。

第8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第9题:

(2008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

第10题: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作规定。2016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6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通过3项决议:(1)通过公司增资方案;(2)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设立时,5名发起人应当认购的股份总数至少为(  )万股。

A.300
B.600
C.750
D.900
E.1050

答案:E
解析: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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