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
吸毒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
包养情人
参与赌博活动
第1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2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3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养情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4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第5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6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7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8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9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10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