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多选题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题目
多选题
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

B

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

C

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

D

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详见《法官法》第32,33条。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于某、陈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于某、陈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对被告人李某宣布终止审理

B.对被告人李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于某、陈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方式有三种: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第2题: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都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

A.江某

B.李某

C.李某和江某

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3题:

我市某公安分局对有赌博行为的李某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在限定时间内既不主张权利,又不缴纳罚款。对此,该公安分局可以()

A.对李某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B.对李某所在单位扣缴财物

C.电话告知当地人民法院,并由该法院主动强制执行

D.对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

第4题:

李某因所乘飞机失事自2011年6月1日至今下落不明。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李某的父母欲申请宣告李某死亡,其妻不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李某父母的申请宣告李某死亡

B.如果李某的配偶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最早可在2016年6月1日宣告李某死亡

C.如果人民法院宣告李某死亡,则判决宣告之日为李某死亡的日期

D.如果与李某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发现李某尚在世,即使李某的配偶不同意,该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撤销对李某的死亡宣告


参考答案:CD

第5题: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蔺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蔺某和李某都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A.蔺某

B.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C.李某和蔺某

D.李某


正确答案:A

第6题:

王某与其嫂李某有仇,意图杀害其嫂李某。某天,李某生病,王某假意对李某关心,为其端茶送水,特意为其做了份鸡蛋汤,趁机在该汤中撒下毒药。后李某怀疑汤中有毒,遂趁王某不在身旁,将该汤给王某的儿子豆豆食用。豆豆喝汤后中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王某有杀豆豆的间接故意

B.王某有杀李某的直接故意

C.李某对豆豆而言,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李某有杀豆豆的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刑事犯罪形态。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王某意图杀死李某,假意照顾她而在汤中下毒,从此处可看出王某积极希望李某死亡,持直接故意的态度。李某怀疑汤中有毒,知道有毒死人的可能而仍将该汤送给豆豆食用,这说明李某在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持间接故意的态度。豆豆食用后死亡,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构成要件。因为豆豆是王某的孩子,王某根本无意害自己的孩子,所以王某对豆豆而言,不具有间接故意,所以答案应为A

第7题:

李某将自己的一套两居室房屋租赁给宋某,租期为3年,但是租期已过,李某要求宋某迁出,收回房屋自用,但是宋某迟迟不肯退还房屋。无奈之下,李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问,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市中院不应当受理,本案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8题:

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陈某表示自己没钱,但李某欠其3000元钱并已到期,可以申请执行其债权。李某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不对李某强制执行

B.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对李某强制执行

C.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不应对异议进行审查,也不应当对李某强制执行

D.如李某提出自己也无履行能力,不影响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CD
根据《执行规定》第63条的规定,第三人在履性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故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根据该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者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故选项D正确。

第9题:

下列说法中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刑庭任庭长、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庭长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 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 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依此,只有选项 A的人员需要回避。

第10题: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的同一审判庭任审判员 、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正确答案:BCD

「考点」法官任职回避「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
    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本题应选BC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