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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构成抢劫罪B 构成盗窃罪C 构成抢夺罪D 尚未构成犯罪

题目
单选题
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

构成抢劫罪

B

构成盗窃罪

C

构成抢夺罪

D

尚未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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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在某日晚上,见一妇女某乙在前行走,就顿生歹念,准备强奸某乙。某甲乘某乙不备,将某乙扑倒在地。在解某乙的裤带实施强奸时,发现某乙身上有钱,某甲就将某乙的钱包抢走。某甲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B.某甲亲属某乙犯盗窃罪,甲为其窝藏赃物,乙被追查中,甲又窝藏乙。在侦查中,又为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法院审判中,又作伪证。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C.某甲连续实施了多个诈骗行为,其中有的数额较大,有的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整体上达到数额较大,甲的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D.非法行医罪是集合犯的一种


正确答案:D
【考点】罪数
【解析】我国区分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着手实行犯罪后另起犯意,一般情况下都按数罪处理。A中某甲即属于另起犯意,成立数罪。牵连犯在主观是为了实施一种犯罪,而采取的某种方法行为或者实现的结果行为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必须要具有事实上直接的不可分离的关系。B中虽然主观上为一个包庇犯罪的主观意思,客观的四个行为虽具有某种关联,但没有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所以,不成立牵连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每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每次却不构成犯罪,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C项是连续犯。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和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者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常习犯。刑法第303条中的“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刑法第336条的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而反复从事行医活动。

第2题:

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尚未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题:

某甲被某乙驾驶的汽车撞伤倒在马路上,某乙没有救助伤员,反而逃离了现场。某丙将伤者送到医院,并垫付医药费,挽救了某甲的生命。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某丙对某乙构成无因管理

B.某丙对某甲构成无因管理

C.某丙可以请求某乙偿还垫付的医疗费

D.某丙可以请求某甲偿还垫付的医疗费


答案:ABCD

第4题:

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正确答案:A
甲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5题:

牛某在公共汽车上窃得刘某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80元,下车时被刘某抓住,钱包被追回。在刘某将牛某扭送公安部门途中,牛某猛一转身,将刘某推倒在地,夺路而逃,刘某高呼抓贼,牛某被群众抓获。牛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构成盗窃罪,按抢劫罪论处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第6题:

某甲是某地区有名的无赖,因为某甲曾经贩卖毒品被某乙举报而入狱,某甲一直某乙耿耿于怀。2005年5月5日,某甲因表现好被假释出狱。某甲出狱后即前去找乙“算账”。某甲找到乙时,LiE低头在河边散步。甲从后面勒住乙的脖子,致乙昏迷。甲以为乙已死,即将乙扔入河里。乙的尸体第二天被发现。法医鉴定发现乙是被淹死的。请回答 97~100 问题:第 97 题 甲的行为是:( )

A.故意杀人既遂

B.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

C.故意杀人未遂

D.过失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A
【解析】应当对甲的前后两个行为整体进行评价。甲对乙如何死亡的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不影响定罪。乙终究是在甲的故意杀人的行为支配下死亡的。

第7题:

某甲趁夜深人静时,窜入村民某乙家中窃取现金5800元,刚要离开,被惊醒的某乙发觉,某甲为脱逃而将某乙打伤。某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B

第8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属于犯罪中止:( )

A.某甲自以为可以抢杀某乙,在去往某乙家的路上,想到这样做的可怕后果,就回家了

B.某甲和某乙的自行车相撞,某甲怒,猛击某乙胳膊一拳,某乙骂了某甲几句,某甲道:“你找死!”又向某乙脸部太阳穴等处猛击数拳,见某乙突然昏倒在地,某甲又送其往医院治疗,某乙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C.某甲驾车违反规则,屡次被警察某乙罚款。一日,某甲怀揣匕首欲杀某乙,刚到某乙家阳台时,见某乙正在擦枪,不得已而归

D.某甲与别人私通,欲毒死妻子。一日,把准备好的毒药放入做好的汤中,“端上饭桌,但想想妻子对自己的体贴照顾,又把汤倒在垃圾桶中


正确答案:AD
62.答案:A、D 考点:犯罪中止的从定讲解:关于A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预备阶段的中止,一种是实行阶段的中止。甲的行为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关于B项。某甲虽然具有自动中止的主观意图,但其故意伤害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此时如果要达到中止,必须是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而甲没有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不 属于犯罪中止而是既遂。因此,B项不当选。关于C项。某甲的犯罪意图未得逞是属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造成的,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因此,C项不当选。关于D项。某甲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有效地防止了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因此,D项当选。

第9题: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B、乙发现齐某偷盗其财物,因痛恨小偷,痛揍齐某致其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C、丙发现王某有重婚行为,便将其打伤。丙成立正当防卫

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B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A.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 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甲持枪闯进某单位的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装 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 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 负刑事责任。” A项,甲是在乙被抓住后,不法侵害已停止时将其打晕的,故不属于正当防卫,应排除。C项属 于防卫挑拨。所谓防卫挑拨,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 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施加害的行为。故C项应排除。D项中,甲是在被抢手机后“第二天”而非在不法侵 害进行中将乙打倒,故不属于正当防卫,应排除。因此,本题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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