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修改夫妻法定财产制,补充约定财产制
B.增设了婚姻无效和可撤消制度
C.规定了离婚后夫妻对子女的探视权制度
D.强调了离婚时对无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第2题:
有人建议规定探视权受阻可成为变更子女抚养权关系的法定事由,该建议是否可行?
离婚时确定由谁抚养子女,是人民法院在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及综合权衡父母双方的各方面条件的情形下作出的裁判。不能仅仅因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挠对方探望子女,就轻率地置子女利益于不顾而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在处理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纠纷时,人民法院应把握的原则是由谁直接抚养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当然,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故意设置探望障碍,使得探望权人无法见到子女遭受精神痛苦的,探望权人可以诉求精神损害赔偿。判令精神损害赔偿既可补偿探望权人不能实现探望权所遭受的伤害,也可约束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履行协助的义务。
第3题:
患者权利中具体体现患者自主权的是
A.隐私保护权
B.监督医疗护理的权利
C.被探视权
D.知情同意权和知情选择权
E.社会免责权
第4题:
患者权利中具体体现患者自主权的是()
第5题:
下列各项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
A.署名权
B.探视权
C.荣誉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6题:
离婚后,子女判归了我,对方每个月有二次探视子女的权利,但是最近以来,对方却利用探视的时候带到儿子偷偷去赌博,并且现在孩子每次回家后都有一些不良的行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吗?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探视权中止的唯一法定理由,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什么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对此婚姻法没有列举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下列因素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观念有显著的不良影响,应当成为探视权中止的事由: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审慎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第7题:
A.禁止有生育能力的人进行代孕
B.代孕母亲的筛选资格应生育过子女的成年妇女
C.代孕母亲无子女探视权
D.非商业化的代孕能有效制止个人由于经济利益诱惑而出卖、出租子宫,从而尊重人性和尊严
E.国家需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管理和监督审查代孕行为
第8题:
韦先生和叶女士系夫妻关系,育有一个儿子小天,8岁的小天很得韦先生的父母宠爱,现在韦先生和叶女士因感情破裂离婚,二人对儿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的争执,而小天愿意和爷爷奶奶在一起,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会作出的裁判是( )。
A.小天随韦先生
B.小天随叶女士
C.小天随爷爷奶奶
D.小天随母亲但是爷爷奶奶有探视权
第9题:
探视权
第10题:
陈护士是一名艾滋病患者的主管护士,该护士每天为患者做完护理操作后,便和同事聊该患者的病情,猜测患者感染HIV病毒的原因,此时,陈护士侵犯了患者的哪一项权利()